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85|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急 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谁为准?急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4 16:26:2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谁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07

积分

骑士

17#
发表于 2008-2-1 09:51:18 |只看该作者
应看具体情况: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必然存在某一方失误、过错,那么,招标失败,双方协商或仲裁解决,合同作废,相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整个过程双方自愿,不存在失误、过错,只是更改,双方自愿签订合同,那么,招标也属失败,合同继续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5

积分

圣骑士

16#
发表于 2008-1-31 13:08:55 |只看该作者
签订合同时,如果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那是招标人在违背招标投标法。
但是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其中这条规定是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是对实质性内容的界限无法明确,所以只要不是太大的改动,一般是无法追究招标人责任的。
为了成为一个招标专家而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0

好友

1126

积分

精灵王

15#
发表于 2008-1-29 15:41:00 |只看该作者
如果招标完后合同随意订立,合同的订立就不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还以合同为准,那么招标就无任何意义,也就没有必要招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3

积分

侠客

14#
发表于 2008-1-28 10:02:33 |只看该作者
能否请1楼的说明白到底甚么地方不一致,以便大家更好的出主意? [s: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13#
发表于 2008-1-27 17:28:39 |只看该作者
1、首先先要确定招标文件的法律地位,一份定稿的招标文件是通过专家论证通过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都是具有约束力的。
2、合同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合同的订立当然应该以招标文件为准。
走在路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12#
发表于 2008-1-24 14:59:08 |只看该作者
合同的条款就不能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人中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
我觉的该是以招标文件为准
流氓会武术,谁也档不住,我会武术。流氓也挡不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747

积分

精灵王

忠实坛友

11#
发表于 2008-1-9 15:48:09 |只看该作者
以合同为准。
dz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

积分

新手上路

10#
发表于 2008-1-8 15:55:20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以合同为准了。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单方面的,而合同是双方都认可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中投标商作出的承诺都应该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都具有法律效应。要是招完标再用另外的条件签合同,招标有什么意义呢?那还不是招标方想用哪家投标商都可以吗?事前把要求提的高高的,先让这家投标商报个低价,哪怕低于成本价呢,中标之后再把条件降下来不就有利润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5

积分

圣骑士

9#
发表于 2007-12-26 14:39: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5楼ioudanlan2007-12-17 11:48发表的:
首先是合同文件最为重要
合同签订了,肯定以合同文件为准
其次以接受了的投标文件为准
如果和招标文件有偏差,但是没有提出而且接受了
也是以投标文件为准
.......


同意!!

如果业主在合同谈判时不按照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那就应该是业主的责任。。。
不知道针对业主违约如何解决!!
为了成为一个招标专家而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9 09:43 , Processed in 0.07579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