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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招标] 关于评标价格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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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8:43:09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1)
如招标文件规定招投标适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则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七部委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的规定。

(2)
单价与总价分别是以手写及打印字体显示且相互矛盾的,计算标价以手写体价格为准;大写数字与小写数字并存且相互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吴庆宝法官的演讲稿整理的《合同案件裁判规则》中做出有关规定,
在同一份合同文件中,如果印刷条款与手写条款并存,且这些条款彼此间相互矛盾,则应当认为手写条款优先
数量与价格条款中,大写数字与小写数字并存时,并且二者又相互抵触的,原则上应当确定大写数字的效力优先于小写数字
,而《合同案件裁判规则》是依据普遍公认的交易习惯确定的,也是指导司法审判的依据,因此《合同案件裁判规则》的以上相关规定可以适用于评标中解决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问题;

(3)
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
FIDIC
的《土木工程承包招标投标指南》第
5.2
款关于错误的订正做出如下规定:开标以后应立即校核全部标书的算术计算准确性。校核标书应遵循的原则是,填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为投标的单价,总额为单价与分项工程量的乘积。如果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分项的总计金额与乘积不符则为错误,并应予以订正。经订正的各分项金额的总和构成划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总金额,此数即用于评标。世界银行的招标文件范本中也做出类似规定。可见依据国际工程惯例标书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该国际惯例也成为国内工程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易惯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以上交易惯例也可作为评标的依据。




大家讨论,如果
单价之和≤投标总价,这个时候修正价格就应该是单价之和,试问,评标价格按哪个?投标总价(投标价、投标货币折算价格)
修正价格?这种单位一旦中标,按照国内目前招标的习惯理论上应该按照投标价签订合同,后续怎么处理再说。

关于以上情况,各位能否列举国内、国际招标的具体处理方式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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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 08:54:39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吴庆宝法官的演讲稿整理的《合同案件裁判规则》中做出有关规定,“在同一份合同文件中,如果印刷条款与手写条款并存,且这些条款彼此间相互矛盾,则应当认为手写条款优先”,“数量与价格条款中,大写数字与小写数字并 .. (2013-08-02 08:49)
您指的是“[工程招标]某招标文件范本对投标价修正的规定,请您评头品足,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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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9:35:12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现在法律说不清,因此希望大家能集思广益地找依据,不然实际工作没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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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0:10: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法律说不清的原因有 1、立法者本身就没有搞清楚,看看07和12的标准文本就知道了。2、若说到真正的法律、行政法规这个层面,确实也有点难以表述,难以如此细化。
    法律虽然说不清,但法律以给出了判断这方面的间接依据和法理,大家可以通过招 .. (2013-08-02 09:43) 
等我这段忙完吧,最经事情比较多
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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