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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公开的信息 被谁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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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09:0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次,某监管部门收到一封评审专家的来信,信中说:“我是一位老共产党员,有些不法现象不吐不快,对不起良心。9月15日晚我刚下班到家,就接到了采购办通知,要求我次日参加某项目公开招标的评审工作。令人不解的是,刚结束与采购办的通话,某供应商就拨通了我的电话,让我在评审时照顾一下,并许以重金,我拒绝了。但在评审现场,我发现所有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都无原则地倾向于那个曾经给我打过电话的供应商,虽然那家的综合实力明显弱于另外两家,但最终在其余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无私照顾’下,这个供应商如愿中标了。我始终想不明白,抽取评审专家本是一项严格保密的工作,是谁走漏了消息?”

  是呀,究竟谁透漏了不该公开的信息?类似的泄密现象还有哪些?

  抽取者“监守自盗”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条 “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各地评审专家库一般设在财政部门,由隶属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专家库的设立、管理和抽取工作。

  为避免在抽取过程中泄密,各地一般要求只要不影响评审工作,尽量延后抽取时间。实践中,有的是提前一天通知,有的提前几小时通知,有的甚至在开标前一小时才通知。对此,业内多数人认为,晚通知能达到一定的保密效果,但关键取决于执行抽取部门的工作人员。

  某市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上午九点开标,八点三十监管部门才抽取和通知评审专家。但在专家前往评标现场的路上,一供应商“劫持”了其中一位专家。不幸的是,双方“友好交流”的过程被另一供应商尽收眼底,“捅”到监管部门,两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供应商到底通过什么途径知道哪些专家要参与上述项目评审?监管部门并未说出所以然。知情人士分析,是监管部门中出了“内鬼”。因为谁参与评标在开标前只有抽取专家部门的个别人知道,排除专家主动联系供应商的可能性,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监管部门的人提前向部分人“公示”了评审专家名单。

  专家透漏各家底细

  供应商能否参与投标、最终能否中标,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描述往往是决定性因素,不受供应商背景等因素影响。但个别有倾向性的评审专家却在现场公开分析各个供应商的背景资料。

  某评标现场,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注意事项后,例行公事地问各位专家还有什么疑问。一个专家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已经从事教学设施采购多年,也多次参加类似项目的评审工作,如A公司,我比较了解,也在咱们系统中过标,履约效果很好,实力比较雄厚;B公司,一直在做这类项目,是业内知名教育专家张三离休后办的,资信不错,也在咱系统中过标;C公司,原来一直经营办公设备,现在兼营教学设施和设备,也很在行,工作人员全部是专业人士,所以保证没问题;像其他几家,不了解,所以就不能保证采购质量了,售后服务自然也没有保障。

  评委本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独立地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尽量回避了解供应商背景资料,以免先入为主。但该专家却试图通过公开所掌握的信息给其他评委戴上“有色眼镜”。

  参与评审者事后“点评”

  按照法律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评审结束后一般应公示评审专家名单和各供应商总得分及排名,每个专家的具体打分情况不能公开。

  但某市一次公开招标,评标结束后第二天就有人提出口头质疑,且援引的各个评标专家的意见,与现场发言几乎一字不差。并把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某条某款的错别字都挑了出来,要求因此而宣布其中标无效。采购中心很诧异:“难道该供应商在评标室内放置了监视监听设备?”经调查才知道,原来采购人事先考察过该质疑供应商并有所承诺,一见要“爽约”,惊慌失措的采购人与失意的供应商联袂上演了此出“闹剧”。

  专家说,大多数无理取闹的质疑和投诉都缘于采购人的内部矛盾或评审专家之间的分歧,一旦愿望不能实现,个别人往往不顾职业道德,把评审现场的意见、分歧甚至争执毫无保留地披露出去。

作者: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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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0:35:05 |只看该作者
这些问题的根源不是透露信息的问题,这是评标办法发的问题。因为现在的评标办法给评委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评委的倾向性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标人。
有了这样的情况,你无论设定什么严格的程序都无用。程序都是人定的也是人操作的嘛。
如果要减少这样的事情就要减少自由裁量权。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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