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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招标下医院仍掌握药品采购控制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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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0:50: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医疗机构商业贿赂案件形式多表现为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或索取药商的回扣、窝串案突出
  ●目前我国制药企业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药品消费市场的承载能力,企业不得不凭借回扣、商业贿赂等非市场化的竞争手段来获得“差异化”优势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陈东升 实习生 郁燕莉)
  来自浙江省卫生厅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浙江省卫生系统已主动上缴回扣款项2800余万元,1482家医疗单位实施了廉洁从医承诺制,18.3万余名医务人员签订了廉洁从医承诺书,100余名医生被约谈……
  据了解,2006年至2010年,医药购销领域已经成为治理商业贿赂6大重点领域之一。从2010年来,浙江省卫生系统共有87人被立案处理,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4人,医务人员和医药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频频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手法多变
  近期,浙江几大医院已经陆续有医生被相关部门约谈,一场打击医疗系统回扣的风暴正在浙江掀起。
  8月中旬,浙江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一名主任因牵涉药品回扣案被突然约去谈话,目前已恢复正常工作。该院的相关人员透露,事情与今年2月曝光的“依拉达奉”回扣事件有关。现在,医生对这种药的使用是慎之又慎。
  8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了公众关注的“依达拉奉”药品回扣案件案情:今年2月24日,一名自称杭州海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网友,发帖曝光了该公司代理的“依达拉奉”药品(商品名:易达生,主要用于治疗中风、脑出血等)回扣问题。网帖上,浙江几大医院200余名医生收受回扣的相关名目赫然在列。之后,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先后约谈调查数十名医药代表和百余名医生,并对2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收受医药回扣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收受回扣的托词。”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说,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态度很明确,医药回扣是条“高压线”,凡是触及的都要一查到底,查实一个,处理一个,绝不手软。
  “从目前查处的几起医药回扣案件来看,收受回扣人员手段多变,性质恶劣,涉及面广,数额巨大,确实让我们震惊。”杨敬说,这种腐败现象如果蔓延下去,不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的形象,也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浙江省检察机关的相关人士指出,近年来,医疗机构商业贿赂案件多发生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环节,医药购销领域已经成为浙江省治疗商业贿赂的6大重点领域之一。其形式多表现为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或索取药商的回扣;窝串案突出,医药领域业务广,涉及部门多,呈网络分布,一旦有犯罪发生,往往是窝案串案。
  据统计,从2010年起,浙江省卫生系统查处的案件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2010年共有87人被立案处理,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4人,给予党(政)纪处理的23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监督系统的管理干部9人,医院院长、书记28人,医院科室主任26人,普通医务人员24人。
  “查处的这些人中,不乏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栋梁之才。一名医生成长为中高级人才,再到专家型人才实属不易。而医药回扣使医院优秀人才队伍遭遇到另类流失。”浙江省卫生厅一名负责人说。
  医疗回扣成药企竞争手段
  浙江省杭州市某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许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干了这么多年,这么大的整顿力度的确少见。我们这一行的消息都很灵通,这个月里,有不少杭州、宁波的医生被找去谈话,现在医药代表都不会跑医院,风声正紧的关头,就是去了也会被‘轰’出来。”
  “现在医生都不敢多开同一种药,都搞平均,免得把自己置于风口浪尖。”许文说。
  虽然整顿力度前所未有,但许文认为这根本改变不了这个行业的规则。他开玩笑说,医药回扣是社会热点,平日里同事们也会分析这个问题。“表面上,药品流通就是制药企业、批发商、医院这几个环节,但这种流通两头小、中间大,批发商之间的竞争尤其复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是确定药品的中标价格,而不确定医疗机构采购的品种与数量,医院和医生还是牢牢掌握着控制权”。
  为了把药推销出去,许文和同事总结出医药销售模式为:医药代表-药事委员会(或招标领导机构)人员-医药药剂科主任-医生、处方人员。
  许文坦言:“要顺利完成这个环节,要与医院、医生保持长期稳固的关系,支付的就是回扣。这个流通环节,就是滋生回扣的土壤。”
  而有药品监管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制药企业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药品消费市场的承载能力。企业规模集中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低水平重复的现象严重,不得不都凭借回扣、商业贿赂等非市场化的竞争手段来获得“差异化”的优势,将其作为占领市场的最快捷渠道。这往往是更根源的问题。
  杭州华东药厂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许多药品是‘一药多名,一药多厂’,往往是全国100多家企业同时生产同一种消炎药。多数制药企业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都很少,市场上出现的新药大多是改变剂型,或者增加新的适应证。同类产品间缺少竞争性,这就诱发医药回扣成为不正常的竞争手段。”
  商业回扣钻了政策漏洞
  每天早上7时50分,杭州某医院的骨科大夫李娟都会准时去病房例行巡房、看CT、开药方……
  除了常规手术外,还要随时应对急诊手术。忙的时候,就算搭上中午休息时间,还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她告诉记者,对每一个病人,容不得犯一点差错,医生的职业风险很大。
  谈起回扣,李娟说:“医生虽然社会地位高,但与付出的劳动相比,收入相对较少。一名普通的医疗工作者,也会面临各种经济负担,比如说在杭州买房。因此很多医生把回扣当做一种经济补偿,正是这种心理导致收取商业贿赂行为的频繁发生。”
  浙江省某三甲医院放射科医生林志佳给《法制日报》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一名医生的基本工资在1800元左右,扣除各种费用,实际拿到手的不到1000元,医生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科室的奖金。目前医生每月奖金收入和科室效益直接挂钩,大家的奖金比例一般是科室当月效益的8%左右。每名医生开了多少药,扣除成本后,再从中获得奖金提成。
  对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认为,医疗卫生是社会公益事业,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的补助比例越来越小,医院实施药品加成政策后,这种“医药合一、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得医院产生了通过销售药品获取利润的动机。医院和医生依靠虚高药品和回扣取得收入,这种双重逐利倾向给商业回扣提供了最适宜的生存环境,也是导致商业贿赂泛滥的重要制度根源。
  遏制医疗回扣究竟有多难
  如何遏制愈演愈烈的医疗回扣?全国人大代表、食品与药品监管研究专家宋华琳建议,首先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开、医药分开。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养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切断公立医院运行和药品销售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还需要倡导合理用药,确立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合理用药目标。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通过遏制抗菌药物滥用、遏制大处方来削减药品回扣的空间。”宋华琳说,另外,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让药品招标投标、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更为公开、公平、公正。还要严格实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的许可和行为。通过促进医药产业的优化和升级,使得药品营销从以回扣竞争促销售,转向以产品质量竞争促销售。同时,要加强对“从药品出厂到患者消费”这一流通过程的监管,依法整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
中国招标采购社区编辑。电话:010-588511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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