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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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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0 09:3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发包,在国内已有一段时间。虽然要求工程招标投标与国际招投标做法接轨,但不可否认,现阶段国内与国际工程招投标的做法相差甚远,特别是在信息的真实性、公平竞争的透明度、工程款支付及合同条款的履行程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打算参加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充分做好投标前三项准备工作。

    信息查证工作

    信息查证是投标的前提,在现实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恶劣的道德败坏的行为,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现象,特别是贩卖假信息、搞假发包的现象更是令人防不胜防。作为投标企业,在决定投标之前,必须有冷静的头脑,认真分析所获得的信息的真实性。要弄清信息的真实性并非困难,只要投标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直接见面,证实发包项目确有立项批准书和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即可。这需要切记的是不能听任中间人的摆布,更不能以先付一些资金为代价,换取查阅有关资料的做法。凡政府工程的发包项目,都必须先获得立项批准并落实了资金后方可获准招标。

    投标人对建设单位做必要的调查

    对建设单位的调查了解,是工程资金能否回收的前提。许多建设单位凭借工程发包的权利,蛮不讲理,长期拖欠工程款,至使承包企业不但不能获取利润,且连成本都无法回收。还有些建设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向承包企业索要回扣,致使承包企业苦不堪言。拿原则作交易也是当前腐败现象之一,一些人借管理工程的权力之便,随心所欲,贪得无厌。作为工程承包企业,不能只满足于获取项目,必须对实施项目的利弊进行认真评估,因为获取项目只能说是获得可能赢利的机会,但不可否认,这种机会同样极有可能成为使承包商蒙受损失的陷阱,因为利润从来就是与风险并存。

    投标人成立投标工作机构

    信息一旦已经核实,且建设单位资信可靠,基本上可以排除资金不到位的风险,然后施工企业方可做出投标决定。为了确保在投标竞争中获胜,施工企业必须精心挑选精干且富有经验的人员组成投标工作机构。该工作机构应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了解价格行情,能基本判断拟投标项目的竞争情况,注意收集和积累有关资料,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认真研究招标和图纸,善于运用竞争策略,能针对具体项目的各种特点,制定出恰当的投标报价策略。投标工作机构应由三种人员组成;一是决策人,常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也可由总经济师负责,其主要责任是对技术人员所作的投标分析进行决策。二是技术负责人,可由总工程师或工程师担任,其主要责任是制定施工方案和各种技术措施。三是投标报价人员,由经营部门的主管技术人员、预算人员负责。此外,物资供应、财务计划等部门也应积极配合,特别是在提供价格行情、工资标准、费用开支及有关成本费用等方面予以大力协助。

    投标机构的人员应精干、富有经验且受过良好培训,有熟悉的投标技巧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这些人应渠道广、信息灵、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尤其应对公司绝对忠诚。投标机构的人员不宜过多,特别是最后决策阶段,参与的人数应严格控制,以确保投标报价的机密。作者:王虎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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