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3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国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签名正在书写中,请稍候再看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终身成就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6-23 15:00: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h1>我国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h1><div class="from_info"> 2008年06月23日 11:30 <span class="linkRed02"><font color="#a20010">发改委网站</font></span></div><!--正文内容开始--><!--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center><center><font color="#a20010"></font></center></center><p>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十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lt;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gt;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p><p>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共四章二十一条,对公告制度适用范围和对象、公告主体、公告基本内容和程序以及后续监督管理做出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是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招标投标业界创新招标投标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愿望和要求。</p><p>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暂行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建立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已经建立的,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公告类别、公告内容、公告期限及相关程序要求发布公告,确保公告行为的准确、及时和客观。 </p></div>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5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223

积分

风云使者

社区越来越好啦~

沙发
发表于 2008-6-23 16:26:20 |只看该作者
很及时,谢谢楼主!
[fly] 招标师考试动态、辅导资料不断更新中…… [/fly] 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detailHotspot-1515118.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9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板凳
发表于 2008-6-24 10:06:44 |只看该作者
是到了对某些招标机构进行约束的时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5 14:25 , Processed in 0.07056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