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url=]【打印本页】[/url]发布日期:2016-07-14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土招字[2016]011号 各常务理事、理事并会员单位: 为鼓励并引导招标代理机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多做贡献。经研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上企业原则上应为“我会”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被评为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诚信先进单位的,应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遵纪守法,代理行为规范,在上一年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社会信誉优良,业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资质管理规定的产值指标),同时在行业内是具有创新精神,团结进取,贡献突出的过硬集体,参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甲级或乙级招标代理资格。 三、评选方式:凡申报参评的单位,均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委托省级住建系统招标协会负责推荐,“我会”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评选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推荐总量的85%范围内(特殊情况除外)。 四、名额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地区招标代理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名额比例进行推荐并申报:本地区招标代理机构(甲、乙级)200家以下的,按总量5%的比例进行推荐,200家以上的按3%的比例进行推荐。尚未能满足上述评选条件的,不宜推荐。 五、评选要求:“我会”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委员会依据上述评选条件制定评选标准,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评选,严格掌控评审数量及评审质量,力求推荐行业内有代表性的先进企业,推进招标代理行业“诚信”正能量。 六、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确定后,“分会”将通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专业分会中“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分会”)及各地区的相关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将通过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并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专业分会中“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分会”)上予以公布。 七、其它 1、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予以授予。 2、凡参加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单位,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诚实守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倡导并组织开展,评审中的相关事项责成“我会”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委员会负责解释。 5、在评审会后获选单位需缴纳2000元评审费(用于制作奖牌、证书以及评审费用、媒体宣传等)。 6、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国兴家园5-803(100044); 办公电话:010-88354146(传真) 联系人:王桂霞 18501147899 杨桂珍13718794126 附件一:全国招标代理诚信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附件二: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实守信先进企业申报材料(申报表)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6年7月10日
附件:
通知来源:http://123.57.212.98/html/jzscyztb/398/411/content/4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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