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媒体上一直热度不减的新闻,非深圳市的禁摩限电莫属了。深圳市近日集中整治电动车,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对于未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一律查扣,对于拒不执行的当事人,一律拘留。虽然我们对于这种蛮横、生硬的管理方式早已习以为常。但是,这种一刀切的行政手段造成经济、社会方面的损失却已经凸显。首当其冲的是当地的快递业,深圳有4家快递企业近800辆快递三轮车被扣押,近50名快递员被拘留,上千名员工提出辞职,包裹配送也被延误。除此之外,影响更为广泛和深远的,是当地中低收入者失去了成本最低、便利出行工具甚至是谋生工具,出行成本、生活开销陡然增加,民怨沸腾。
如果从政府提供服务的角度来审视深圳禁摩限电的行政行为所引发的巨大社会反弹,可以较容易的得出一个结论:正是因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的巨大缺口,导致了部分人群不得不选择电动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和出行方式。而造成公共交通服务巨大缺口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滞后、道路资源稀缺等硬件问题,但我认为还有政府公共服务理念和水平的低下。
政府在生硬的一禁了之之后,在不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其实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改善和补充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足,缓和社会矛盾。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以深圳市为例,市政府可以在暂时不能大幅度增加如地铁线路、市政道路等公共交通硬件设施的现实情况下,采用以下方式来减小、缓和公共交通服务供需之间的矛盾:
1.向具有道路客运资质的公司购买运输服务,为市区及远郊区县的市民提供密度更大、线路更广、更加便捷、门到门的专线、班车服务;
2.邀请社会资本成立租赁公司,为市民在公交枢纽、地铁站点、商业中心提供各种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租金低廉、手续简便的电动车、自行车租赁服务;
3.给第三方打车软件公司提供定向的补贴,鼓励市民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拼车出行;
4.购买校车服务,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让具有运输资质和较强软硬件实力的企业为广大学生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校车接送服务,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5.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增加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地铁站点的停车位,从而将市民从家(单位)到公交站点中间的出行工具的空白衔接起来,减少使用电动车代步的需求;
6.购买资源回收服务,让具有资源回收利用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以较实惠的价格购买市民手中不合格的电动车,减轻市民因禁摩限电造成的损失。
综上,其实政府出台行政决定的初衷往往是好的,但结果却是出力不讨好。究其原因,还是施政的水平仍就不高。如果在每一次策划政府行为的时候,庙算多一些,多征求以下社会各界的意见,那样执行起来,胜算才会多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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