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征集CA互联试点交易平台的通知》
2015-11-24 有关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和开发机构:
2015年4月11日播出的《焦点访谈》报道了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巧立名目设置门槛、借机敛财的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将“CA锁”的办理和应用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由于“CA锁”办理程序和收费不规范,技术标准不统一,各CA机构相互分割市场且彼此之间无法互联互认,提高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阻碍了电子招标投标的推广普及。
为此,根据相关法规和市场需求,大力推动多CA互联已显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多CA互联依据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四条,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四)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第8.2.2.d条款:交易平台应执行统一规范的数据接口标准,并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协议联机方式,支持不同的合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CA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二、交易平台推进多CA互联方面的主要困惑
据了解,在过去的几年,不少交易平台都在试图尝试多CA互联相关的工作,但往往遇到很多困惑,不得不止步不前,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交易平台自身并不掌握数字证书相关的核心技术,力不从心;第二,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多CA集成接口标准,为支持不同的CA中心的证书,不得不反复改造,而且这些改造涉及交易平台投标、开标等核心功能,改造风险非常大。
三、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即将推出CA互联服务
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根平台和数据交换枢纽,可以聚合全国交易平台、CA公司、行业专家等各方资源,通过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中明确《全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应用集成规范》以及《全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数字证书接入和服务规范》、建设统一的认证交互中心,推动全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数字证书的互联互通,同时将CA互联的规范同步纳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标准之中。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多CA互联标准规范的交易平台可以轻松实现“一个交易平台支持多CA”,而并不改变交易平台与原有CA公司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交易平台或者CA机构还可以申请使用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多CA统一互联服务,实现与其他交易平台使用的多CA证书互联互认,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四、公开征集CA互联试点
为了更好地提供CA互联服务,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现开展试点申请工作,并最终选择5-7家具备条件、符合要求、创新能力强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包括企业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作为第一批CA互联试点单位,共同推进CA互联的相关工作。
具体说明如下: 1)试点单位重点工作 ·测试CA互联服务 ·实现多CA(至少两家)互联互通 2)征集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30日 3)递交材料:《CA互联试点申请表》(详见附件) 5)联系询问电话:010-88484118-819; 联系人:程一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