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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涣东 防止对策对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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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7:5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财经报编者按:虽然有了3个文件,但并不是说这样就能很好地发挥激励自主创新的作用。要让自主创新落到实处,就要——

防止对策对抗政策


中国财经报 2007-06-06 徐焕东

  今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关于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3个文件。众所周知,我国《政府采购法》虽然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贯彻社会经济政策,但因多方面的原因,这种法律精神和要求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可以说3个文件是我国迄今为止落实政府采购功能作用最完整、最具体的规范措施,它标志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已经从政策精神进入实质性操作状态,也是我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的真正起点。

与过去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的政策相比,3个文件具有内容完整、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等重要特征。

首先,从内容上看,过去财政部虽然与相关部委推出了政府节能采购清单,也有《关于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但都比较抽象简单,或更多地注重于政策要求。而这3个文件则包括了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办法、评审办法及合同规范等多方面的内容,形成了一套完整有序的政策措施构架。

其次,根据自主创新的特点及我国激励自主创新的迫切要求,在政策设计上有不少创新性措施。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优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增加自主创新评审因素,并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给予一定幅度(4%-8%)加分等。这些都是新内容。

第三,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3个文件提出了激励自主创新的具体方法,包括预算优先安排、自主创新品目清单、优先优惠采购的方式与幅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等。依据明确、方法具体,使自主创新政府采购进入一种实质性的可操作阶段。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毕竟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政策措施发挥实质性作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落实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必须从提高对自主创新的认识开始,从认识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的功能作用与神圣职责开始。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自主创新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国防安全、提高国家竞争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重要作用。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至2020年)》,将自主创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国策。同时,《纲要》将政府采购政策与财税、金融政策一起纳入激励自主创新的重要政策手段。事实上,政府采购从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出发的特性,以及政策强制力、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对激发自主创新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及社会大众而言,只有充分认识到自主创新的重大意义及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的重大作用,才有可能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主动执行有关政策措施,而不是从局部和单位个人喜好出发,违反政府采购自主创新政策精神和措施,甚至为对抗政策而寻求对策。

  其次,做好相关配套措施和基础工作。实行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激励政策,认定工作是首要,它包括明确自主创新认定的主体、程序、标准、过程及方式。因为政策目标是激励自主创新,因此,如何客观公正地认定自主创新,成为政策执行的关键,如在认定主体方面,是否只能由中央政府部门认定,还是省级政府也可以认定;政府在发布自主创新清单时,是否同时公开发布自主创新的认定标准;如何避免由于认定信息和程序方面的原因,导致本来属于自主创新的产品没有被列入清单,形成歧视行为等等。事实上,只有做好配套和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激励作用才可能真正到位并成为现实。

  第三,克服和防止可能出现的政策性矛盾。政府通过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可以促进自主创新,但是,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兼顾到所有的要求。从本质上看,政府采购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进行的采购手段,需要实现多方面的目标。如恰当地满足社会公共对产品的需求,包括符合履行公共职责要求的产品质量、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较好的兼容性、相对较低的产品价格等。因此,如何在通过价格优惠、评分优惠等手段实施政策功能的同时,不致影响其他的目标实现,是一个必须处理好的现实问题。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矛盾,需要从政府采购的整体目标出发,在保障满足政府履行公共职责如保障质量合格、产品配套和兼容及控制过高成本代价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激励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以对策对抗政策。虽然有了3个文件,但并不是说这样就能很好地发挥激励自主创新的作用。实际上,由于激励自主创新是一种举措,且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执行起来一定会遇到多方面的实际问题。如自主创新的鉴定问题,采购人对于自主创新产品可能出现的规避问题,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在优先及优惠“度”上的把握问题等等。因此,政策出台后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需求规划和预算编制、审批管理,通过规范的需求论证和规划,掌握自主创新产品信息,确保优先考虑使用自主创新产品并纳入需求规划和预算计划;加强政策操作管理,对于采购人规避自主创新产品采购、供应商弄虚作假、以假充真,以及采购人、采购机构、供应商相互串通、采购监督管理监管不力等行为,从程序和过程方面严加防范;对于违反政策的行为,及时严肃地处理。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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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沙发
发表于 2007-6-25 14:56:32 |只看该作者
防不胜防
新手上道 请多关照 :) QQ:678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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