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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请教关于一个标段中设置多个资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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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2:56: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教论坛的各位老师,一个标段中,招标范围是A工程+B工程,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A工程类型的资质且有B工程类型的资质,这样子是否合理?
    1.个人理解是这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因为按理说,A和B不相关的工程,应该分开招标,现在由于特殊情况,如:B工程量很小,放入A中招标。但是设置资质时,又有A又有B,这样子无形中不合理的提升了资质的要求等级。
    2.针对这种做法,如果认为其不合法,是不是只能用条例第三十二条来解释?是否还有其他行业内(如监理)的相关解释,不能这样操作。如有请各位老师告知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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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博士,教授,出版《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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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2 12:58:19 |只看该作者
允许联合投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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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2 13:08:13 |只看该作者
对了,还忘记了,还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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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1-2 13:13:32 |只看该作者

回 wjjst 的帖子

wjjst:这种情况并不少,关键是要足够的理由。 (2015-11-02 13:08)
请问能否举例说下嘛?足够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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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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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4:34:43 |只看该作者
个人建议,1、如果是B工程量很小,可以由发包方采取直接发包,并由A工程的中标人实施总承包管理;
2、参照清单计价规范里面说的暂定专业工程内容,确定A包的中标人后,B包的承包方等以后再说;
3、也可以打包在A包里面,由A标的中标人直接承担,并允许A标段的中标人通过分包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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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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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5:04:59 |只看该作者
一个标段是A+B,找个A、B资质的很正常,没有什么歧视性。
而且工程施工的A+B资质的有很多。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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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5:33:48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个人建议,1、如果是B工程量很小,可以由发包方采取直接发包,并由A工程的中标人实施总承包管理;
2、参照清单计价规范里面说的暂定专业工程内容,确定A包的中标人后,B包的承包方等以后再说;
3、也可以打包在A包里面,由A标的中标人直接承担,并允许A标段的中标人通过分包加以解 .. (2015-11-02 14:34)
大力老师,我开始也觉得您说的C方法比较实用。在A工程招标,招标范围中写A和B,但是要求的资质还是A。待某单位中标后,B工程分包出去。但B工程是否可以分包,我又有疑问了。比如分包的是桩基检测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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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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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6:13:36 |只看该作者
我所碰到的桩基检测的工程这样的项目,费用一般都不高,达不到招标的规模。是发包方直接发包,主要是考虑到防止施工方和检测方串通、作假,不会给同一家施工单位来完成。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把“桩基检测”当中“服务”来处理,不要把它当中“工程”,问题就解决了。  另外,在政府投资工程当中,可通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来解决采购方式的问题,一般是向财政局打报告申请即可。

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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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9:51:37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一个标段是A+B,找个A、B资质的很正常,没有什么歧视性。
而且工程施工的A+B资质的有很多。 (2015-11-02 15:04)
王老师,对潜在投标人的排斥我是这样理解的。
打一个比方,不知合适不合适。一个标段包含了勘察和桩基检测两块内容,那我针对工程勘察设置的是勘察类资质,针对桩基检测是地基处理检测资质,要求来投标的单位这两个资质都符合,不是无形中提高了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吗?如果一个很有实力的工程勘察类单位,因为不具备检测资质,那就不能来投标了。这不就是排斥潜在投标人吗?不知我这个举例是否合适,还请老师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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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7:21:15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我所碰到的桩基检测的工程这样的项目,费用一般都不高,达不到招标的规模。是发包方直接发包,主要是考虑到防止施工方和检测方串通、作假,不会给同一家施工单位来完成。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把“桩基检测”当中“服务”来处理,不要把它当中“工程”,问题就 .. (2015-11-02 16:13) 
是的,大力老师。桩基检测等其他检测都属于第三方,所以与桩基工程等其他施工工程肯定是不能放一起。但是如果是其他工程呢?就比如设计、勘查、造价咨询等。那针对不同工程肯定需要不同资质,如果把几个不同工程的合并招标,又设置了多项资质要求,不等于变相提高资质吗?(除了您说的只设一项资质,其余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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