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立体式评价体系有益于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7-09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多地在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总体上看,在理念认识上仍显粗浅,实施范围上还是偏小,数量较为有限,且其所开展的评价采购服务的评价标准没有统一,结果的综合性关注较少。
财政部党副部长刘昆在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指出,在监管方式上,要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具体来说,要逐步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结合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对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政策功能、透明程度以及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价格、质量不是政府采购结果的全部
政府采购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一种,政府采购最重要的是对采购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因此,围绕价格、质量、效益等核心要素,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其次,要明确政府采购执行中各自的主体责任,对采购求描述准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就更能体现采购目标,辽宁一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这样认为。
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冯俏彬看来,评价政府采购结果取决于怎样理解"结果"二字,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锁定在具体采购行为的实施效果上,但肯定不是全部。他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采购折射的是财政部门、采购人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还应评价政府采购制度本身是否达到预设目标。 具体包括现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否有利于促进竞争。参与竞标、供货的供应商是否多样化、异质化以及相互之间的独立程度;其次,现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整、透明。政府采购有完整的制度体系,除了相关法律和财政部规章外,各部门应当有对如何实施、管理、评价的具体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怎样三个方面。
建立立体式评价体系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公信力不高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信息公开有限,媒体和老百姓不了解政府采购的具体运作,以至于总会认为这里面操作不透明。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制度搞了这么多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一直没有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目前采取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主要通过若干固定的财务、技术和工程管理指标进行全过程评价,评价侧重于技术、工程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价不足。同时,各部门评价指标设置呈平面化和单一性,缺乏一套建立在严密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科学、统一、完整的政府采购指标体系,不能从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支出性质等方面进行综合、立体评价。
年初,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着重分类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并严格严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以及推进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等,再一次推进和深化我国采购工作绩效评价工作。
因此,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能够解决政府采购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评价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认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不同于过程控制的绩效管理理念,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更加注重产出的效率、效益、效果,其绩效指标设置也更加关注结果的可测量性。
http://www.china-cpp.com/article-251-47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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