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深圳力推六大创新提升政采满意度
发布时间: 2014-07-01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王少玲
深圳市政府采购推行商场供货已有几年时间,具有市场价格透明、商品质量可靠等优点。
深圳市政府采购推行商场供货已有几年时间,效果如何?该市政府采购工作还有哪些创新?记者日前来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见到刚刚处理完一份文件的该办公室主任段传尧,听他介绍了相关情况。
"去年以来,深圳市领导多次就政府采购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创新,着力完善采购制度,提高效率,预防腐败。我们一直遵循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工作理念,比较典型的创新有六大类。"段传尧解释说,具体包括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含电商)+网上竞价",全面实行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着力改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推动通用医疗耗材批量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优化进口产品审批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
公开招标实行评定分离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在征求政府采购相关各方近500条意见、召开8场专题研讨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市执行。
"实行评定分离,充分体现了菜单式和实际操作性采购,强化了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专家不专、程序空转、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等问题。"段传尧认为,这项创新是对政府采购评标定标操作程序的重大改变,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批量集采通用医疗耗材
记者了解到,近期,深圳市采购办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选取5种临床应用普遍、采购数量和金额较大的通用医疗耗材,首次在市本级公立医院范围内试点批量集中采购。
为了确保本次批量集中采购活动圆满成功,相关各方研究制定了《通用医疗耗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试行方案》,明确工作原则、批量集中采购目录、供应商资质,规范采购流程、评审专家组成及使用、采购全过程监管。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还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召开通用医疗耗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介绍会,并选取部分医疗设备供应商试点战略合作,发挥规模效应,实现最低价采购。
优化进口产品审批制度
今年一季度,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还联合有关部门印发《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包括13类医疗设备;制定出台《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包括14类医疗设备。核心思想是优化进口产品审批制度,减少审批流程,以"正面"清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负面"清单控制审批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我们邀请专家、医生、厂商共30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近30次会议,历时6个月,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和论证,最终形成两大进口产品目录。"段传尧说。
通用货物实行商场供货取消协议采购
记者走访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深圳市本级取消了通用类货物协议供货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推行商场供货。
深圳市采购办主任段传尧介绍,他们将预算单位办公所需的通用类商品分为四大类,共计138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8家供货商场作为通用类货物的实体采购渠道,并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开发商场供货子系统,专门执行通用类货物采购。
具体情况是,单项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含)的通用类货物,都要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单项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除特定商品外,既可以在实体商场直接采购,也可以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原本执行协议采购或预选供应商采购的21种通用类货物,无论预算金额大小,都要通过该子系统下单采购。
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商场供货采购形式具有市场价格透明、商品质量可靠、杜绝特制特供商品等优点,得到了采购单位的大力支持与肯定。但随着采购数量不断增加,实体商场也逐渐暴露出三大问题。
段传尧介绍,一是部分商品供货价格偏高,各实体商场执行的是市场零售价,尽管各商场在投标时均承诺有一定的折扣率,但部分商品定价仍然偏高。
二是商品类别不够齐全,尽管8家实体商场在深圳市零售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但仍有不少单位反映商场提供的商品不够丰富,或销售的商品多是满足家用需求,不符合办公需要,特别是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类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商场服务不到位,8家商场为实体经营的零售类百货或电器类公司,存在物流配送能力较差、配送人员不足的问题,深圳市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就有400多家,随着采购量的增加,商场服务响应速度慢的问题反映较多,特别是深圳市实行公车改革后,采购单位更希望供货商场送货上门。
力求实体商场与电商并行
针对三大问题,深圳市采购办联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采取放宽采购自由度和简化程序、引进电商采购、加强供货商场履约监管等措施。
以放宽采购自由度和简化程序为例,深圳市采购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场供货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明确提出单次金额不足2000元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他渠道采购,解决商场供货采购不方便的问题,满足可能存在的紧急采购和现有渠道暂时无法供货的采购需要。
对于单次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含21种特定商品),如果采购单位已经发起竞价,但竞价一次不成功,可选择其他渠道采购。如果采购办公用纸、电话机,采购单位可选择8家实体商场采购,或通过该子系统直接下单采购。
"我们还要求8家商场采取措施,增加大鹏新区、坪山新区等地门店数量,解决一些单位采购不方便的问题。同时,争取实现实体商场与电商并行,扩大采购单位的选择范围,满足其采购需求。"段传尧介绍,目前已经完成电商市场调研,招标工作不久将会启动。
推广评定分离评价采购活动公正度
今年4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全面实行评标与定标相分离,这是《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的要求。这项创新对评标、定标程序作出重大改变,从效果看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满意度。
《办法》从评定方法适用类型、评定分离项目一般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相关各方行为。2012年3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曾发布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首创评定分离,将中标供应商的决定权交予采购人。
分析现行品目属性特点
所谓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主任段传尧介绍,他们结合该市现行182个政府采购品目,分析属性特点,将其分为可评性较差、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以及通用类三类,并制定《评定分离政府采购品目适用方法指引》,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品目类型对号入座,选择适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根据项目组建定标委员会
在一般程序方面,《办法》规定,采购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采购需求,明确拟设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定标方法。操作机构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明确评审方法、定标方法、定标规定、定标流程等内容。
《办法》提出,定标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人员构成根据项目金额大小确定。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定标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成员由采购人中层管理人员、采购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定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成员由采购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采购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
建政采公正度评价制
评定分离要想取得预期效果,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办法》规定,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如果出现质疑,由操作机构统一受理,被质疑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质疑涉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评分细则、定标活动等内容,可以由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质疑人;质疑涉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评审程序,由操作机构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质疑人。
《办法》还规定,主管部门要对实施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建立公正度评价制度,由采购人、操作机构、投标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参与评价,结果将作为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调查案件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质疑投诉项目,或者质疑投诉事项已超出采购人、操作机构及主管部门职能范围,由主管部门启动政府采购联席会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http://www.china-cpp.com/article-251-42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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