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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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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请教前辈一个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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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1#
发表于 2008-6-24 09:36:01 |只看该作者
是民营企业的项目,但既然走了招标程序,就要按照招投标法来执行。现在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建议采购方废标不知行不行。
lele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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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12#
发表于 2008-6-24 10:05:01 |只看该作者
我始终认为,招标机构是靠资质吃饭的,如果操作不规范被废除资质,后果的严重性我不说您也知道。有时候,宁可得罪业主,也不能冒这样的风险。
至于废标,不是不可以,但也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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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3#
发表于 2008-6-24 11:07:35 |只看该作者
还是按照招标程序给业主解释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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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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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6-24 16:26: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0楼zgz2008-06-24 09:36发表的:
是民营企业的项目,但既然走了招标程序,就要按照招投标法来执行。现在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建议采购方废标不知行不行。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非强制招标的项目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这样做对招标人的商业信誉是有点损害的。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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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5#
发表于 2008-6-25 17:23: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0楼zgz2008-06-23 10:46发表的:
  在一次设备招标中,一共六家投标单位,招标公司按评委会的意见推荐了前三名预中标单位,但招标人最后确定第六名为中标单位,作为招标公司下来应该怎么做。
大大的违法!
代理机构要据理力争,要么重新招标,要么不给他们招了!
为了成为一个招标专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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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16#
发表于 2008-7-2 08:39:57 |只看该作者
我想了几天,给你出个主意:既然是民营企业自有资金的项目,不是强制招标的范围,建议同委托方协商,由委托方撕毁委托代理招标协议,补偿一点招标代理的成本,招标公司给其它几家投标人做好工作,发一个废标公告,由委托方直接签订合同!
这样可能是无奈之下的最佳选择!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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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17#
发表于 2008-7-2 14:43:13 |只看该作者
不太明白,招标人既然内定了那个第六名的公司,那为什么还要走招标这个流程。

  多浪费啊,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直接发包不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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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招标无奈着,无奈着招标

18#
发表于 2008-7-2 15:27:19 |只看该作者
这是绝对不符合招标法规和政府采购法规的,招标工作,法律是底线,时间是卡尺,必须把握这个度,这样才是招标公司站稳找根的保障啊,像这样业主满意了,投标人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问题是招标代理公司越来越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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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9#
发表于 2008-7-3 09:55: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6楼goldseason2008-07-02 14:43发表的:
不太明白,招标人既然内定了那个第六名的公司,那为什么还要走招标这个流程。

  多浪费啊,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直接发包不就可以了吗?

是啊,我也感到很奇怪,不如自己招标,节省点招标费用,也够他们领导洗桑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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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0#
发表于 2008-7-3 17:26:04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是采购人想通过合法的程序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招标人按《采购法》走完了程序,这个标就已经合法了,因此,采购人要的就是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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