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整合也别忘了整合人心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6年12月13日 第1版 )
平台整合也别忘了整合人心
■ 本报评论员
为什么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方案》)开宗明义: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这三个“有利于”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描述,就是通过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集聚效应,达到“1+1>2”的效果。如果把平台整合当作一场经济活动来看,无论是信息系统整合、采购场所资源整合,还是评审专家资源整合,从社会效益来看,就是使平台能更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经济效益来看,就是要使平台运行实现低成本高效率。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出发点可以说是基于此,这也回答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整合什么”的问题。
开创西方经济学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经济学就是人学,人性学、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因此,对任何经济活动都不能不关注人的因素。然而,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顶层设计下的探索过程中,我们在更加关注制度设计、资源整合的同时,或多或少忽略了人的因素。
在对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调研过程中,我们总能听到这样那样的抱怨之声,人心颇为浮动。这些抱怨有的因为草创之初,来不及打造符合平台特点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的考核、晋升、奖励、处罚以及关爱、培养等,没有形成一套被大家认可的机制,缺少归属感,进而缺乏安全感;有的因为对顶层设计认识不到位,有抵触情绪;有的因为一些地方没有严格依法依规整合平台,“地方特色”使得有些同志难以适从。所有这些都在提示我们,在整合平台的同时不能忘了整合人心。
整合人心,首先就是要依法依规办事,按顶层设计施行。举个例子,《方案》明确规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政府采购法》也明确提出“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然而,有的地方在整合平台过程中,并没有按法律要求办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在整合过程中被或明或暗地取消了。在调研中,我们听到的这类抱怨也最多,“没有了法人地位,我们签订项目合同连章都盖不了,更不要说由此引发的人力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政府采购项目还怎么做?”
整合人心,还要打造平台特色文化,对员工的考核、晋升、奖励、处罚以及关爱、培养等,都要形成一套被大家认可的机制,尽快使每个人都有归属感。整合后的平台,人员都来自各个部门,和以前的主管部门在工作要求、文化环境、感情联系上都较为融合,如今一朝离开了“娘家人”,亟需找到家的感觉,通过文化建设使平台成为每个来到这里的人可以依靠的家,从而凝聚人心,发挥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整合人心,也要求新加入平台的广大干部要有大局意识,抛开个人的“小我”,融入平台的“大我”,少些抱怨,多提些合理化的建议,对平台“草创之初”出现的这样那样不如意的现象多一分理解与宽容,多发挥一些正能量。古人说:“如果你叫山走过来,山不过来,那你走过去。”我们希望每个人应怀有这样的情怀,主动走过去,一旦你走过去,会发现,其实是大山走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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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27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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