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月30日开始试运行
发布时间: 2014-06-30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于6月30日投入试运行。届时起,11类公共资源项目须按规定统一进场交易。
这11类项目包括:(1)投资总额达到规模标准及其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2)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达到公开招标的货物、工程、服务及其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3)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材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采购项目;(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土地供应和以公开方式进行转让、入股等土地交易;(5)矿业权出让以及转让、出租等交易;(6)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转让,林地、林权使用权出让、转让与合作;(7)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项目,国有和集体产权、股权、林权等所有权转让;(8)依法进行的公共债权转让,公共资产、诉讼(涉案)资产、罚没物品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9)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利技术转让、高新技术产品推广等技术交易项目;(10)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应当以竞争等方式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11)国家规定应当进入地方交易市场的铁路、交通等项目以及中央驻琼企业的交易项目
政府相关文件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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