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一章第6.4条规定的废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一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
是否有电子签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 |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类似项目业绩 | 无 | 信誉 | 无 | 财务状况 | 无 | 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不少于7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2月—2013年7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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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2.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2.2 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2.2 资格审查合格且清标未发现废标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该投标人价格因素部分得满分,每上浮1%扣分分值为0.5-0.8分(0.5、0.6、0.7、0.8),每下浮1%扣分为上浮1%扣分的双倍,下浮扣分与上浮扣分相对应,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具体上浮1%的扣分浮动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6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7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20 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9--20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 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信用评审 <10 分 信用因素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度第 一 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 本工程属大型工程,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7%-10%(7%、8%、9%、10%),具体比例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1.64分、一级58.83分、二级59.79分、三级63.5分) 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8.92分、一级66.15分、二级64.62分、三级59.94分) 请各位提出自己对此评标办法的建议及意见,好处与坏处,欢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