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880|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暂估价形式招标的主体与方式探讨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249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5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问题:
1、招标的主体是业主?还是总包单位?就语法而言,本条的主语是“招标人”,可以理解是应该业主类似招标。
但从法律意义和实际操作上来讲,暂估项已经在总包的合同范围内了,应该由总包进行招标,确定分包单位。业主的角色最多是参与审定招标文件、参与评标而已,分包合同的主体还应该是总包单位。     2、“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那么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且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如果招标的主体是业主,毫无疑问应该进行公开招标,如果招标的主体是总包,总包也应该采取公开招标吗?

以上问题不知道哪种理解方式对,请同仁们指点。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毅青 + 5 提出实际问题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禁止发言

18#
发表于 2012-6-4 12:49:24 |只看该作者
嗯!我找到一条相关的规范: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正文第7页“4.1”一般规定第4.1.7条有如下规定: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包、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商人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在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刚刚发现楼上已经发表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

好友

687

积分

圣骑士

17#
发表于 2012-6-4 09:34:50 |只看该作者
条例并没有明确暂估价的招标主体,只是强调如果暂估价包含工程内容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范围的必须招标,具体在实际操作中我所遇到的情况是总包人招标,原招标人参与招标文件的制定和评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16#
发表于 2012-5-29 10:41:47 |只看该作者
关于国有投资项目的暂估价招标,浙江有更加细的规定:
(七)严格控制招标文件中设立材料、设备的暂估价。确需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业主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的总价值应达到规定的必须进行依法招标的额度,且保证今后能够通过依法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否则视同支解发包、规避监督行为。—— 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文件)
按文件规定,由业方供应,可以理解招标人应当参与招标。
个人以为:既然招标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招标主体,为避免发生纠纷,可以在招标文件对暂估价部分的提供方式,以民事约定的方式确定下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95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15#
发表于 2012-5-29 09:56:00 |只看该作者
谁掏钱,谁负责。招标是一种民事行为,应为民事主体负责,由原招标人招标更合理,总包中设立暂估价是为了总包报价中的取费。如果总包负责招标,招标人必须参与且必须认可,因为钱是招标人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747

积分

精灵王

忠实坛友

14#
发表于 2012-5-29 09:52:09 |只看该作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4.1.7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dz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747

积分

精灵王

忠实坛友

13#
发表于 2012-5-29 09:33:52 |只看该作者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5.8 暂估价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dz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12#
发表于 2012-5-28 21:25:36 |只看该作者
[s:125] [s:125]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11#
发表于 2012-5-24 14:14:47 |只看该作者
顶上去,不能沉下去!我还没有搞清楚,希望高人解答!!!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主题

110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10#
发表于 2012-5-24 08:32:16 |只看该作者
1、虽然二十九条没有明确暂估价部分的招标人,但从文上下来看还是指的招标人,因为是招标人把应当招标的部分改成暂估价没有招标,在具备招标条件后应当组织招标,但也可以让中标人参与到招标工作当中,参与的方式就象上述李小林提到的三种方式,招标人组织招标总包参与过程,监督总包方招标,共同招标。李小林意见核心的一部分也是招标人必须介入招标过程。
       2、能否让总包方自行组织招标需要探讨。因为项目性质和资金性质是一定的,组织招标方由招标改为总包不应影响招标的性质。
      列入精华贴汇总招标工作参考资料法规整理与理解栏目。
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30 17:34 , Processed in 0.07908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