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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讨论]什么是“政采新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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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10:09:4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众所周知,招标采购领域的“三公”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现如今,有业内人士提出了政府采购新“三公”的说法,认为政府采购呈现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特征(具体释义详见附文),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注:此为有奖讨论,社友请先去申请任务>> ,跟帖回答以下问题,系统将自动奖励!
  
  1、你是采购人,集采机构人员,还是供应商?
  2、你认可这种提法吗?说说你的理由
  3、你认为新“三公”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关系如何?


  
附文:《政采新“三公”之我见》

  政府采购传统的“三公”即“公平、公开、公正”,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这些年的发展,个人认为,政府采购现在呈现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新“三公”特征。
  所谓“公权力大”,是指由于政府采购的基本原理就是政府利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如财政预算资金等,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购买质优价廉的商品,以达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正是对使用公共权利的体现。目前,政府采购也越来越强化其政策导向功能,发挥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影响。因此,“公权力大”是政府采购的首要特征。
  
  “公益性强”则主要体现在,传统的政府采购是为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现在则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地涉及公共领域、民生领域,加之政府对百姓民生的日益重视,政府采购将越来越向“公益性”方向靠拢。
  
  “公众关注度高”自然不言而喻。政府采购自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不仅时时受到上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监督和审计审查,同时也受到媒体舆论以及大众的监督。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网络监督也逐渐成为公众监督政府采购的一个主要渠道,如何使公众既了解政府采购,又对政府采购放心满意,是政府采购必须面对的课题。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政府采购不仅要做好传统的“公平、公开、公正”,也要做到“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而个人认为,要做到新“三公”,做好传统的“三公”是基础,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孙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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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3:36:55 |只看该作者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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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1-1-11 08:49:59 |只看该作者
  1、你是采购人,集采机构人员,还是供应商?
采购人
  2、你认可这种提法吗?说说你的理由
不是太认可,感觉没说得那么好
  3、你认为新“三公”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关系如何?
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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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0-12-29 20:20:35 |只看该作者
都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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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10-12-29 08:04:03 |只看该作者
限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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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192#
发表于 2010-12-27 16:51:24 |只看该作者
1、你是采购人,集采机构人员,还是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

2、你认可这种提法吗?说说你的理由
    不完全认同。
   公权力大:财政主管部门权力过大,无视评委意见,主管部门说了算。
   公益性强:不认为有太大公益性,因为主管部门不管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只管自己位子坐的稳不稳。
    公众关注度高:确实很高,质疑投诉的越来越多,不管是有理的还是没理的。
3、你认为新“三公”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关系如何?   
   两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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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

191#
发表于 2010-12-26 12:53:00 |只看该作者
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个人理解的“新三公”与楼主所言有所出入,特别是对“公权力大”的理解大相径庭。
如果你走的太快,要停一停等候灵魂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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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10-12-25 09:12:10 |只看该作者
1.有时是采购人,有时是供应商;
2.我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老“三公”虽然是口号,但毕竟是要求和努力方向,新“三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没有提出要求和方向;
3.可能新“三公”更加体现的是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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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10-12-23 14:44:59 |只看该作者
1、是供应商;
2、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
3、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特征,一个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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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10-12-23 12:30:51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中新的三个公:平、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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