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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能解答的世纪难题!(关于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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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21:12: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0-16 09:13 编辑

无人能解答的世纪难题!(关于政府采购法)

这个问题很简单,但是估计财政部都不能准确回答!!!

问题:图书馆数据库按政府采购法属于货物还是服务?


问题:图书馆数据库应以何种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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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5:27:19 |只看该作者
liuhaisang 发表于 2016-10-17 10:29
这明显是服务。

采购对象:服务(其他对象为货物、工程)

同意,我也认为是属于服务类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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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21:01:43 |只看该作者
呵呵,尝试回答“标题党”的问题吧:如果一次性购买数据存放在买方存储中,应该算货物。如果购买的是在知网等机构上浏览、查询、甚至下载的权限,应该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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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09:25:42 |只看该作者

我上传了旧版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供楼主参考。

需要注意是近期《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中已经对此分类目录宣布废止,所以仅供参考。  我个人认为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专家抽取系统的目录比较科学。

已废止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pdf

1.16 MB, 下载次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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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4:53:01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货物,慢慢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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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10:51:03 |只看该作者
标题党!这种问题算不上世纪难题,更非无人能解!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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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11:40:59 |只看该作者
iamsuqi 发表于 2016-10-20 23:17
分类目录第92页,C0302:互联网信息服务???
电信及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的服务, ...

如果确定不了情咨询财政部门。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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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6:16: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0-21 16:22 编辑

想要知网在一段时间内只为某一个单位服务理论上是可以,问题是太贵了啊,更何况还有海内外多少人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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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6:07: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在知网上,包括维普,没有被服务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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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6:03: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0-21 16:06 编辑
liuhaisang 发表于 2016-10-21 15:53
你们小区请了一家安保公司,并不代表业主就可以没有安保意识、其他安保措施,业主出门仍旧要锁门啊


我们小区请的保安公司的人员,首先要保障为我们的小区服务,是我们小区专属职责,不管是住户在不在家、锁门或不锁门都不会间断。而知网在为某个政府部门提供数据业务的同时,还同时为其他用户提供帮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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