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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减少市场干预 优化资源配置【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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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23:17:0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邹城市减少市场干预 优化资源配置

发布时间: 2015-07-15 09:38:37   作者:张梦   来源: 公共采购信息网



摘要: 2006年,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山东省邹城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


  2006年,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山东省邹城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进场范围。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不断提高,交易结果公信力持续提升,交易领域的腐败案件也大幅度减少,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取得了显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完成各类交易3546项,交易总额265亿元,为政府增收节资22亿元,节资率达8.2%,较好地发挥了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节约财政资金和源头防腐治腐的积极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阳光交易

  2006年5月,邹城市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2012年8月,机构进行了更名。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决策、协调、管理;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管办),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则制定、执行监管;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集中服务。在新的体制机制下,公管办和交易中心不介入操作办理,所有交易活动均由招标人操作办理,投标人依法投标,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公管办统一监管,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察,财政、审计、住建、交通、水利、公安、工商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整体联动,实现了监督管理与操作办理彻底分离,革除了原分散管理体制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的弊端,形成了场内监督与场外监督的整体联动新格局。





  完善管理体系促进交易公平

  针对交易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诚信度不高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问题,邹城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主要有:一是制定了中介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一标一测评”,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推行技术暗标评审,通过评标专家“盲评”“盲审”,使评审结果更加科学公正。三是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协议供货和定点商城采购制度,两种采购方式互为补充,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部门单位采购需求,又缩短了采购时间。四是实施投标单位诚信考评,对有违法违规的投标企业记入不良档案,减扣诚信得分,网上公开曝光,不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五是实行招标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对于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需求特殊的项目,由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内专家共同审查招标采购文件,进一步增强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快电子化建设实现全程监控

  电子化招投标具有传统现场交易方式无法比拟的保密性、安全性、便捷性和智能性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邹城坚持将电子化平台建设作为监管服务工作的核心和载体,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逐步实现网上交易,供应商、投标单位直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提高招标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自动清标、远程评标和网上监管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有效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目前土地招拍挂系统及产权交易系统全部实现网上运作,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正在试运行。

  打击围标串标切实净化环境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了与邹城市监察、住建、财政、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定期沟通机制,深化标后监管与案件查处,构建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联动监管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实行黑名单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交易各方主体自律。同时,坚持中标企业考察约谈制度,配合招标人对中标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招标质量和效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邹城市共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16起,分别给予当事人公开曝光、暂扣投标保证金、限期禁入等处理,78 家投标企业被列入“黑名单”清出邹城公共资源市场,有力维护了交易活动正常秩序。

  着力镇街延伸消除干群隔阂

  为规范镇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邹城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镇街延伸,建立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走出了一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镇村“三资”管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平台搭建以来,16个镇街交易平台累计完成招标采购项目1610个,涉及交易金额7.2亿元,增收节资840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国反腐倡廉网、大众日报、新华网、农村大众、济宁日报、省市纪委专刊等多家媒体相继刊发了镇街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做法。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使“三资”交易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使镇村干部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支持的过程,增强了对公共资源管理的关注、参与和监督意识。实践证明,有了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减少了群众因集体资产处置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的各种猜忌和上访,让镇村省心、干部放心、群众称心,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干群隔阂。

  邹城打造阳光交易平台的创新做法,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由分散到集中、由隐蔽到公开、由无序到有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交易活动的管理,推进了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了监管合力和市场整体效应,效果十分明显。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们认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活动的干扰、真正实现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实现体制创新。目前,省级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机构正在积极筹备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就将自上而下逐步形成。在这项工作上,我市在全省起步最早,又经过了多年的探索实践,很多工作已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基础创新与顶层设计有机结合,如何把邹城的工作与中央推行的模式有机衔接,不断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是必须坚持电子化运行方向,才能确保交易活动公开透明。电子交易是投标企业参与竞争的“高速线”,是招标采购人无法插手的“高压线”,也是监管工作人员按程序办事的“安全线”。邹城市电子化平台建设起步早,借助电子化的手段,实现了投标人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实践证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交易活动全程网上留痕、可溯可查,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电子系统的刚性约束作用,而且能够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不断推动跨区域远程协作和资源共享,真正打造统一、有序、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三是必须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才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市场化。要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根本。面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灰色利益盘根错节、恶性竞争等问题,邹城通过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不断规范各方主体交易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了高效有序、公平公正、开放竞争的交易市场。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要中标必须靠实力说话,讲资质、讲实力、讲信誉,让关系失言、让人情失语、让“出身”失效,有效促进了市场良性运转。实践证明,只有秩序公平,才能推动资源主体、交易主体、监督主体地位平等,才能推动机会均等、充分竞争,最终才能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作者简介:

  顾士国,山东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李亮,山东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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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物以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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