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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继续做加法【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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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21:58:0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继续做加法
时间:2015年3月12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本报讯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句话虽简单却最能代表政府采购精神。而在2015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在谈到政府采购时也最期待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加法。


  在已提交的政协个人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牛汝极谈到如何过好我国正在提倡的“节约型”“紧日子”时,其中的一项建议就是大力提倡政府采购公开,实现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牛汝极认为,政府采购的商品、单价、购买对象等绝大多数细节,都需要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这样不仅做到透明、公开,更让政府采购“瘦身”被监督于公众的视野之中,以便过好“紧日子”。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高校采购工作倡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一方面保证采购程序上公平规范,另一方面通过网上告知,保证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加上程序公平,一定程度确保最后的招标结果公正,避免谋取私人利益,进而滋生腐败的问题。这也是最初政府采购制度设计对其反腐作用的考虑。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印发的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已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划入重点关注范畴。具体举措包括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规范采购信息公开行为,全面及时公开采购项目信息,推进采购项目预算、采购合同的信息公开。强化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公开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以往工作中曾建议财政部门将财政支出信息公开到款级,甚至是项级科目。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在内的相关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一定是今后的方向,也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http://www.ggcg.tv/yejie/20153/2015312134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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