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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古越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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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谁负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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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7 08:19:22 |只看该作者

必须、应该

必须、应该这样做!
招标机构接受委托招标,就应该、必须对招标的全过程及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内容负责。招标机构是招标的主体。招标机构不但要对评标结果负责,而且,要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负责。财政部18号令也规定,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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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6 19:05:45 |只看该作者
致总舵主:
    是不是招标机构都象你说的那样在做呢?是不是必须那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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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9-6 17:29:10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古越龙山 发表
招标机构除非象评委一样一本本的查阅投标书,同时具备专家的水平,才能知道评委的结论对不对。那么招标机构太难当了。难道你们都是这样在做吗?
[/B]

是的。我们是这样做的。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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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5-9-6 17:16:54 |只看该作者
供应商怎知他得分最近? (得分不会公布)
---------------------------------------------------------------------
总得分是公布的,细节不公布。
招标机构除非象评委一样一本本的查阅投标书,同时具备专家的水平,才能知道评委的结论对不对。那么招标机构太难当了。难道你们都是这样在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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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6 17:10:39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2)

我在上贴中已指出,招标机构应该对招标的全过程负责。当然,更应该对评标的全过程(包括:评标方法和细则、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结果,等等)负责。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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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6 16:25:19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

都有责任,但没有法律或法规对这个问题的责任划分作明确的细化,故告到法院也只能看此标的具体情况。
王安石\"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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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9-6 15:51:10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

看起来,似乎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负责。
招标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规定不能参加评标委员会。但是,招标机构应该对招标的全过程负责。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招标机构也应该对评标负责。虽然招标机构不参加评委,但可以在评标现场,了解评标的全过程,指出评标中出现的问题或向有关部门汇报出现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招标机构应该对评标负责,对评标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负责。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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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9-6 15:36:49 |只看该作者

疑问

1、供应商怎知他得分最近? (得分不会公布)
2、评标委员会由行业专家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开标大会结束后写出评标报告仅仅推荐一、二、三名,由招标机构送至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逐一进行商洽合同,第一名商洽失败,可转入第二名,以此类推。你问题阐述不清,请问关于第二点确认了没有。
3、政府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是由业主单位及招标机构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监督下在省、市财政厅、局专家库中抽取。
王安石\"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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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5-9-6 15:29:34 |只看该作者
说得简单点,就是评标的结果不管对与错,谁负责?
因为采购代理机构是做标书、组织评委评标,但自己不能参加评标,对情况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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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9-6 15:15:33 |只看该作者

问题阐述不清

请详细说说
王安石\"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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