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957|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 关于取消魏茂全、唐上游、严治平、胡光玉四人评标专家资格的决定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5492

积分

风云使者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3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取消魏茂全、唐上游、严治平、胡光玉四人评标专家资格的决定

2011318114916.jpg (116 KB, 下载次数: 76)

2011318114916.jpg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3 及时转发 重要消息

总评分: 威望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沙发
发表于 2011-3-23 10:39:36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将定标权给评标委员会呢?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831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板凳
发表于 2011-3-23 10:50:58 |只看该作者
[s:1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地板
发表于 2011-3-23 10:55:05 |只看该作者
身为“评标专家”,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应该受到惩处;

但是,有几个问题看不太明白:

第一,事情发生在2010年的1月18日,到主管部门作出惩处决定书(2011年3月11日),这段时间是不是长了一点啊;

第二,惩处决定书,是在法院判决其人有罪的情况下作出的;如无此判决,就不能作出惩处吗,难道,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们还具有“评标专家”的资格吗?

第三,引用的判决,说道【数额巨大】;【分别判处5年6个月和5年】,具体数目可否告知;都是针对四人中的哪一个,糊里糊涂;

第四,决定书用词是“取消”而不是“开除”;这里的区别何在?

第五,评标专家一般的抽取是单数,四人犯罪;还有没有其他拒绝受贿的评标专家,如果有,该不该表扬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31

好友

9955

积分

版主

韬光养晦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5#
发表于 2011-3-23 11:03:45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Laochan) 的帖子

据我所知,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把“定标权”给评标委员会,它作为一个临时机构,只有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当然招标人如果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话,应该还可以算除外情形。国家这样规定,只是防止招标人权力过大的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也算互相一个牵制吧。
但总的来说,这种请局外人评标的目的,只能说在防止腐败的考虑所占比重是很大的。其他别无是处。
好汉不提当年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6#
发表于 2011-3-23 14:11:57 |只看该作者
同三楼的疑问?
怎样入手保全证据,举报这种行为?
表面的阳光工程,桌面下黑暗交易的沃土!只有更好的利用潜规则的人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但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可以使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7#
发表于 2011-3-23 14:22:08 |只看该作者

Re:回 1楼(Laochan) 的帖子

引用第4楼曹锦江于2011-03-23 11:03发表的 回 1楼(Laochan) 的帖子 :
据我所知,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把“定标权”给评标委员会,它作为一个临时机构,只有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当然招标人如果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话,应该还可以算除外情形。国家这样规定,只是防止招标人权力过大的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也算互相一个牵制吧。
但总的来说,这种请局外人评标的目的,只能说在防止腐败的考虑所占比重是很大的。其他别无是处。



国家是没有(《招标投标法》没有)。但是,行政法规规定,招标人只能选第一,那末,那个排第一的不就是中标人吗?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31

好友

9955

积分

版主

韬光养晦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8#
发表于 2011-3-23 15:06:02 |只看该作者

Re:Re:回 1楼(Laochan) 的帖子

引用第6楼Laochan于2011-03-23 14:22发表的 Re:回 1楼(Laochan) 的帖子 :



国家是没有(《招标投标法》没有)。但是,行政法规规定,招标人只能选第一,那末,那个排第一的不就是中标人吗?
此言差矣,完整的解读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而非狭义武断的说“招标人只能选第一”,尽管我刚才所述的情形极少出现,但还是留有操作的口子!
我以为既然请评委来,就要尊重评委的成果和权威,否则你倒说说怎么定标?任意选择前三名中的一个?那岂不是反贪局要忙死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31

好友

9955

积分

版主

韬光养晦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9#
发表于 2011-3-23 15:07:31 |只看该作者
综上所述,总结为一句话:“评委有风险,收钱需小心”
好汉不提当年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0#
发表于 2011-3-23 15:38:31 |只看该作者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有点不明:评标专家资格并非专家本身职务,取得评标专家资格不因为其职务,而是因为其知识,参加评标也是不是其工作,一般是工作之余或请假参加。是否适用请法律专家解释。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8 19:22 , Processed in 0.07822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