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 2017-04-13 14:05:01 浏览:8次
群众举报:“官员出资办企业以权谋私”
近日国际商报记者接到举报称河北蔚县交通局领导、职工10多人,有的出资400万元,有的出资200万元,成立了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蔚县运达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全县公路工程几乎全被这两个公司承包了!其他外地修路公司基本承包不到工程,对于资质要求比较低的标段该县也有“围标”嫌疑。同时举报人强烈要求记者予以关注,促使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让那些罔顾党纪国法的人能够遵纪守法。对于公路工程能够做到依法、公平的竞争,使国家的钱能够做到最大限度的节省,修出更好的路。
记者调查:领导干部同出资 成立企业
据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2004年3月25日注册成立的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位于蔚县蔚州镇建设南大街,经营范围是修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桥梁、隧道、市政道路及交通工程。
经2014年4月25日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公司法人由许志强改为李志斌,投资人变更为:张晓冬、闫晓东、魏晓峰、雷宏宇、张虎、闫杰、许富英、贾润军、许志强、韩德峰、杨春、王富志、夏玉涛、张成、李庆春,15位股东分别为“自然人”。除许志强出资400万元外,其余14位股权人分别出资200万元。
公司任职上,李志斌为董事长,许志强是董事兼总经理,闫晓东、张晓冬、李庆春、王富志、韩德峰为董事,杨春、贾润军、夏玉涛为公司监事。
蔚县运达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蔚县蔚州镇建设南大街50号,2008年5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12万元,法人、执行董事是何宝生,总经理是韩德峰,监事是李春赞。这个公司是由许志强、何宝生、王成、崇宝成、李春赞共同出资514万元。
经过记者核查,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公司、蔚县运达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及出资股东中,许志强、李志斌分别为蔚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其他为该局工作人员。
公路工程易中标 涉嫌围标
据记者网上查询,2016年11月17日蔚县辛东线辛中线至东下官庄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L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该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3250.193774万元,“业主单位”蔚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2日,“蔚县县道西大线西合营至柏树段改建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显示,该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829.402771万元,而“业主单位”为蔚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11日,“蔚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L2标段”中标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658.027678万元,“业主单位”为蔚县交通运输局。
经了解,就像以上列举的中标公告一样,由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工干部出资并担任企业领导的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多次甚至连续中标了“业主单位”为蔚县交通运输局的工程项目。这样的“交叉关系”,又怎能做到项目招标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2015年9月,204.4884万元的蔚县草沟堡乡综合道路新(改)建、维护工程招标中,3家投标单位分别为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蔚县运达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最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2日,工程金额10270.4779万元的蔚县2013年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招标中,3家投标单位分别为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蔚县运达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涿鹿县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还是张家口市兴宇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就说,如以上两项招标工程中,3家投标公司其中的2家,为蔚县交通局党组成员许志强入股、其他干部职工入股或参与管理的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或说围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予“中标无效”、罚款及追究责任等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规定,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等行为,并给出了明确的相应惩处。
为此,记者来到蔚县交通运输局,一位姓冯的副局长接待了记者。他表示,就记者提出的采访问题,向该局“一把手”汇报后按照采访或给予答复。截止发稿时,记者没收到蔚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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