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问题 正是由于高层阶法律法规缺少对评标专家评审费的具体规定,各地规定本身又不一样,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影响招标投标功能的实现,笔者归纳为以下几个问题。 1、经费从何而来的问题 一般而言,评标专家既然是招标人请来利用其专业知识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为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咨询服务费当然应该由招标人承担。但是,笔者认为:评标专家之所以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公法”对评标专家的授权,即国家和民众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评标工作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之外的中立的第三方来评判,评审费由招标人承担是否与”公法“的授权的立法原义相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评标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人(国有资金)承担还可理解,但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只是因为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而必须走招标投标途径并由“公法“授权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来说,由招标人来承担评审费就有些欠妥。另外,按照评审费可由招标投标的一方即招标人来承担的这种逻辑,那么,是否评审费可由投标人或中标人来承担呢?这种做法还确实在一些地区出现过,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之外还被要求提交一份评审费,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这种做法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的负担,更缺少法律依据。 实践中也存在着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的现象,即评审费包括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但笔者认为,在目前招标代理服务费普遍偏低甚至零代理费的情况下,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不太恰当,出于”量入为出“、”节衣缩食“之考虑,招标代理机构更易倾向人为减少评标专家数量、缩短评标时间、少抽取或不抽取资深专家等手段来减少评标开支。 2、发放的标准的问题 发放的标准应该是业界对评审费争议最大的地方,一些地方出台的关于评审费的实施细则多集中在发放标准上,其标准也各不一致,举例如下: (1)天津2010年制定的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当日评标的,按小时计取: 评标时间4小时以内(含4小时)300元;超过4小时且少于8小时,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50元;超过8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00元;18时以后继续评标的,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00元。当日评标费和超时评标费用总额最高限1000元(22时以后评标的可按200元/小时递增,不受总额限制)。 多日评标的,按天计取: 每天1000元((22时以后评标的可按200元/小时递增,不受限制),评标结束当日(最后一天)评标不足一天的,按前述的当时评标小时计取。 (2)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5年制定的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评标时间在四小时内的,按300~500元
评标时间在四~八小时内的,按500~800元发放 (3)杭州市2009年制定的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施工类专家评标费:专家半天评标费用为300元/每个标段;全天评标费用为500元/每个标段。 设计勘察等类专家评标费:600-800元/每个标段。 (4)山东日照市2009年制定的指导标准是: 市区评标专家:评标时间每小时100元支付,超过4小时不足一天的,按500元支付;评标时间超过一天的,每天按600元支付。 省内资深评标专家:按照以上标准两倍左右支付。 异地评标专家:其评标劳务费要高于在市区抽取的评标专家标准。 (5)湖北省2010年制定的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是: 资格预审及评标 | 实际评审天数 评审工作时间T | 第一天 | 第二天及以上 (每天) | T≤2小时 | 300 | 200 | 2小时<T≤4小时 | 500 | 400 | 4小时<T≤6小时 | 600 | 500 | 6小时<T≤8小时 | 700 | 600 | T>8小时 | 900 | 800 | 标书审查 | 招投标项目类型 | 一般项目 | 重大项目 | 劳务费标准 | 300 | 500 |
注:表中“重大项目”是指招标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6)浙江省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2007年制定的标准是: 市本级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含往返交通费); 县区评标专家到市招标投标中心参加评标:评标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50元(含往返交通费); 市以外的省内专家到嘉兴市参加评标:评标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 省外专家或特邀专家到嘉兴市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与市招标投标中心提前约定评标劳务费的支付标准。 (7)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9年制定的建设工程评标劳务费发放标准是: 以“天”为单位。评标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的评审劳务费按1000元支付;评标当天时间少于或等于4小时的按半天计,评审劳务费按600元支付;评标结束时间超过20:00的,按跨天评标处理。
(8)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7年制定的标准是:
以天为单位,评标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的评标劳务费按500元支付;评标时间少于或等于4小时的按半天计,评标劳务费按300元支付;评标时间超过一天的,每天按500元支付。
从上述标准可以看出,评标时间以天计,基本上在600-800元左右,但是,据笔者所知,更多的地方和行业没有出台具体的标准规定,实际发放标准差距过大,一些不发达地区评审费低至一、二百元每天,造成“专家与招标人为评审费问题引起争执”、“穷地方请不到评标专家”的现象发生;而一些财力充足的行业或部门评审费高至三、五千元每天,造成评审专家“入库前想方没法进入评标库”、“入库后又想方设法地参与评标”、“评审时又过分迁就招标人”、“评标专业户评审费远高于日常工作的工资性收入”的怪现象出现。即便是上述八个地区已制定评审费标准的地区,也只有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定时参照了上位的法律法规规定,即: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笔者在此摘录了该规定的附件三:
附件三: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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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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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3、发放人员范围的问题从有关评标专家评审费的法律法规和上述笔者收集到的地方关于评审费发放的办法来看,对发放的范围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可以肯定的范围包括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中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而实践中往往这一范围已扩大到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人和其上级单位参与组织评标的领导、公证机关或上级纪检监督机关派出的监督人员、招标人监督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招标人参与清标的各业务部门(工程、合约、财务)人员,甚至包括招标人的后勤保障和司驾人员等,这一做法无形中使“专家评审费”变成了“唐僧肉”,也使“专家评审费”变成了其他人员可以借机发放“劳务费”的理由。
4、评审费由谁来发放的问题
实践中一般都是遵循谁组织招标谁发放评审费的原则,即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这一做法在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等明文规定中得到了具体体现,但这一做法特别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面对面地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时,往往招来“拿人手软,吃人脚软”、“专家碍于情面,心理容易受到影响,难保公正”等非议。因此,现在一些省市已出台了“转付”、“代付”、“不面对面发放”等方式,如浙江嘉兴市招投标中心、南京市招投标中心、大连市招投标中心对评审费实行代收、代付制度。
5、评审费何时发放的问题
一般来说,评审费应在评标报告提交后发放,但因为缺少具体的规定,实践经常出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就发放,这种做法容易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评标专家造成“先入为主”的感觉,特别是当评审费较高时,容易使评标专家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而过多考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