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王瑛: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
时间:2014年12月24日 来源:ggcg.tv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把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落实新预算法的预算公开要求。新预算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部正在研究落实预算法,全面推进预算公开的有关措施,对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有两方面初步考虑:一方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活动开始前要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公开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另一方面,要在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是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断丰富、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及履约情况等方面。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配套措施。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提出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的细化措施,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内容、主体、时限等要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各地子网为依托,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自动化、网络化。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将政府采购当事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信用体系,逐步统一全国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标准,推动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将诚信的要求嵌入政府采购全流程,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中国政府采购峰会2014”上的讲话摘要)
http://www.ggcg.tv/yejie/201412/20141224105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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