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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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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4:49: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5月20日电(记者梁娟)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 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二审公开审理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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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沙发
发表于 2011-5-20 15:01:36 |只看该作者
[s:125]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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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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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板凳
发表于 2011-5-20 15:35:30 |只看该作者
同意,该杀,否则没有天理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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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21 11:31:56 |只看该作者
丧尽天良,罪有应得。[s: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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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5-24 12:06:46 |只看该作者
拿着刀杀人的固然该死,可这世上还有多少是杀人不用刀的?虚伪的世界,可怕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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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6#
发表于 2011-5-24 13:33:37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要是不杀,那将起到怎样的社会导向作用???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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