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J-Union Hospi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如何认定窜标,欢迎大家来讨论!

[复制链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1#
发表于 2003-11-5 10:17:04 |只看该作者

陪标多于窜标

就目前情况而言,陪标远远多于窜标。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J-Union Hospit 该用户已被删除
22#
发表于 2003-11-5 10:25: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3#
发表于 2003-11-5 10:45:55 |只看该作者

认定靠自己 处理有法可依

如何认定串标得靠你自己。
《招标投标法》对串标有规定:
第32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4

积分

圣骑士

24#
发表于 2003-11-5 11:50:11 |只看该作者
关键在认定啊,很难,再说了,你说人家人家也不承认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侠客

25#
发表于 2003-11-5 14:32:42 |只看该作者
嘿嘿,是这样的哦
临渊羡鱼者,退而结网人;扬帆随风去,碧海蓝天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6#
发表于 2003-11-5 14:36:22 |只看该作者

需要火眼金睛

这就要看招标机构和用户是否有火眼金睛啦!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27#
发表于 2003-11-5 14:43:59 |只看该作者
窜标一般都和业主先串通好了。即便招标公司看出来,能依次说招标无效吗?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8 12:55 , Processed in 0.06527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