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失信必须厉行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 2015-02-05 作者:郭宝成 来源: 公共采购杂志门户
摘要: 德鲁克是德国一家公司的老板,他年轻时曾经在中国留学。前不久,一个中国同学因公出差到慕尼黑,德鲁克非常高兴,为了表达他的热烈欢迎,他安排了一家很上档次的饭店用餐。
德鲁克是德国一家公司的老板,他年轻时曾经在中国留学。前不久,一个中国同学因公出差到慕尼黑,德鲁克非常高兴,为了表达他的热烈欢迎,他安排了一家很上档次的饭店用餐。可是,宾主坐定之后,德鲁克却只要了一杯柠檬水,迟迟不肯点菜。足足等了40多分钟,德鲁克仍然不肯点菜。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名男子,径直来到他们面前。德鲁克立即高兴起来,连忙介绍说,这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乔恩斯。随后,乔恩斯叫来服务员并点了一桌非常丰盛的饭菜。餐后,也是乔恩斯拿出自己的信用卡结了账。
事后,德鲁克向中国同学解释说:“我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半个月前已经申请破产了。我本来是这家饭店的VIP客户,但现在我没有资格,也不允许在这里消费了。”德鲁克继续解释说,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申请破产者是不允许到中高级饭店进行任何消费的。哪怕只是喝一杯咖啡。
中国同学说:“那么,不能刷卡还不能用现金吗?反正服务员也不知道你申请破产。”
德鲁克说:“那可不行,那是欺骗啊,一旦被查出来,我不诚信的记录将跟随我一辈子,我一辈子都无法见人,再也不会有人和我合作了。我一辈子也不能够经营任何事情了!”德鲁克继续说,不仅是就餐,包括旅游、娱乐、坐飞机、坐高档汽车都是不行的。直到他彻底摘掉破产者的帽子之后为止。
这就是社会的监督机制。不仅是德国,在信用经济发达的国家差不多都是这样。一个企业主破产之后,就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万目共睹、千夫所指。强大的社会监督机制使他步履维艰、寸步难行。我们不妨对比一下我国的惩戒机制,恐怕就差之千里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注册、变更、吊销、注销等等事项的频繁,恐怕是世界之最。一个企业破产注销(吊销)之后,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公司的经营活动终止。企业的法人代表难辞其咎,在工商管理机关上了黑名单,可其本人在司法、金融、社交行为上仍然受不到任何限制。
和德鲁克的遭遇对比,这点限制简直就谈不上什么惩戒。从管理层面上看,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本来就有不够严密的地方,更何况社会各界整体组合的惩戒机制了。司法、金融、航运、餐饮各自为政,行业保护,互不联系,互不干涉,最终没有形成合力。
信用是企业的试金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坚守信用规则。国家要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企业不讲信用,没有公信,会有永久记录,将无生存之地。
目前全国大力推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就是整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以整合资源、统一规则、创新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目的就是要加强监督,创新监管,让所有进场交易都是在阳光下进行,包括企业的资质、信用等,不仅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而且受到社会的监督,让失信者无处躲藏。这就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重大意义和巨大作用。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送审稿)中再一次强调指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自动预警。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信用政策措施,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予以限制,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对诚实守信主体依法给于便利和优惠。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平台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自律机制。
前面提到的信用必须社会化,失信者在强大的社会监督机制面前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非一朝一夕的事,从企业自身做起,从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体制做起,逐步形成良好的信用风气。
作者简介:
郭宝成,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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