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江南虹霓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招标人发现评标错误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21#
发表于 2012-8-1 09:31:32 |只看该作者
分析探讨 :招标人发现评标错误如何处理

我反复想过,江南虹霓 网友提出的问题,看似简单,要想回答,特别是回答完全和正确,却很不容易。

一、问题是什么,是否实质性的,影响到评标结论

楼主说,【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评委推荐了两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没参加评委。第二天,招标人在阅读投标文件时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设备不响应招标文件】。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说法,过于简单、笼统;是否实质性的要求没有响应?原先的招标文件是否明确提出了?如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后再提出问题,就需要证据十分的充分。否则,就是强词夺理,就是否定《条例》中关于必须安装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中标人的规定。

对于“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处理,应当认为,评标委员会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二、招标人可否就此问题,提出不同意见

《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那么,招标人提出异议,是否违反的《条例》的这个规定

我以为,不是的。《条例》的规定,是正常情况,也就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的情况。;而现在的问题是,评标委员会犯了错误,没有正确的评标。

2009年,我写过一篇心得:《值得学习和思考的案例:评标委员会错了怎么办?》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11725

我还是当时的观点:纠正评标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违反法律法规,而是正当的权利,和正当的行为。

三、招标人如何处理

由于法律法规对以专家为主体的评标委员会有着重要的评价;因此,不能随随便便的否定其评标结论,特别是:有招标人自己主张,就改正其评标结论。

同理,也不应该再召集原评标专家开会,推翻其原先的结论。

2009年,格力空调事件中,央视报道中,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同一批专家,先后做出两次不同的结论(!)

外国有句谚语: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招标投标的活动的特点,是一次投标报价,即决定结果。

人们怎么能允许评标专家们,几次反复评标,得出不同的结论呢?!

同样,也不宜再次“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进行复评。理由很简单:这种复评,是比较复杂的评标,随机抽取的方法,大多时候不能保证评标质量。万一,参加第一次评标的,都是业内专家;反而,第二次随机抽取的是其副手,评标不仅对于公信度有影响,而且在专家内部也产生矛盾。

我的建议是: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复评;最好是:专家库里,有一批高水平的有威望的专家,组成高评委,或者叫做“评标仲裁委员会”,专门处理此类问题。

如果,综合评标库组建成功,这个问题可以解决。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8

积分

骑士

22#
发表于 2012-8-1 13:31:35 |只看该作者
条例的56条写得很清楚哎    第五十六条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评审后再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445

积分

风云使者

爱,超越一切!

金点子奖

23#
发表于 2012-8-1 21:34:38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

其实就是原班人马改正错误。介个当然是指的确有错误。要是重新评审就牵扯到重新抽取评标委员会,现阶段应该还不需要。但是一定要抓紧。
我个人还是这么觉得,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汇报监督部门后再重新评审,和你观点不一致的是:我说的重新评审还是由原评标委员会评审,就是让原评标委员会纠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4#
发表于 2012-8-2 12:18:01 |只看该作者
    在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时,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以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关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的问题予以纠正,招标人无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自行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报告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问题纠正后再公示中标候选人。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5#
发表于 2012-8-2 12:20:13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在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时,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以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关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的问题予以纠正,招标人无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自行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报告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问题纠正后再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时,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以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关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的问题予以纠正,招标人无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自行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报告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问题纠正后再公示中标候选人。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910

积分

精灵王

26#
发表于 2012-8-10 10:38:24 |只看该作者
再谈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响应招标文件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通过进一步学习《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有了新的理解和看法如下:

     所以我重申:“招标人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时(情况必须属实),也即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有权改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需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也请注意的是,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8.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27#
发表于 2015-11-2 14:40:01 |只看该作者

回 唐广庆 的帖子

唐广庆:    再谈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响应招标文件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通过进一步学习《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 (2012-08-10 10:38)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哪个属于您说的不响应情形呢?语文有问题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28#
发表于 2015-11-2 14:52:59 |只看该作者
凡事要合法,前面很多人都在说情理,那就不是法了。

现在法律里没有规定,就只有公示下去。然后再说后面的事。做事也要按照法律依据来,而不是什么合情合理。或者分析的很合情合理。

请认真看题主的问题,找出法律条款来,才算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6

好友

5398

积分

风云使者

29#
发表于 2015-11-2 14:56:41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在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时,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以及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关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的问题予以纠正,招标人无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或者评标委员会 .. (2012-08-02 12:18) 
这是哪里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910

积分

精灵王

30#
发表于 2015-11-2 17:37:55 |只看该作者
  回26楼


  再谈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响应招标文件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不响应招标文件不在你提出的具体问题之内,但是就在最后的“等”字当中,也就是说等字中包括“不响应招标文件”,也就是说: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是“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如供货期规定规定3个月,但是投标人提供货物为3个半月,或者提供设备的某项技术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等,均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范围,因此属于“不符合中标条件”,这个问题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未发现。因此就出现这个论题的楼主提出的问题!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1.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6-2 13:24 , Processed in 0.06991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