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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中标公告发布之后落标单位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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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1:03: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落标单位质疑理由: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言下之意是他们的产品才是此次招标规格参数中的需求产品
作为中介代理机构应怎样妥善处理此类质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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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3 11:17:40 |只看该作者
另外回复此类质疑有没有什么文本函格式可以做参考的,在线等高人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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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4-3 11:52:54 |只看该作者
你要先看看质疑是否已经过了质疑期限(政府采购法52条有规定),落标单位质疑的是中标单位的技术评分情况,我们这里都是重新组织项目评标专家对其质疑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并给出答复意见,再根据评委意见给予回复。回复质疑没有固定的范本,把每个质疑内容都回复清楚即可,注意不要超过规定回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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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地板
发表于 2008-4-3 11:55:55 |只看该作者
强烈关注  [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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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2:52:18 |只看该作者
要根据具体情况掌握,同样一件事有可能解决也有可能产生投诉。这时候就靠项目经理,公司的能力了。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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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7:16:52 |只看该作者
在招标或采购文件中提前明确约定。
1、在评标办法中
谈判小组根据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前提下,按照最终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各竞标人次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质保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各竞标人的次序),并依照次序推荐中标供应商。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与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无须做任何解释。
2、在中标结果说明中
29.3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谈判竞标文件。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法人:陆勤 0771-5555268 部长:朱宇强 0771-55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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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6:51:45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们的一贯处理:先判断是否在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然后就其质疑内容要求提供证据,因为不能光你说别人没有就没有,总得举证,同时作为招标的应该也向相关部门取证。(如果取证时间可能比较长的,可先出一份文件,告知质疑人已获悉质疑情况,由于取证的缘故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要求对方确认同意,这样是比较妥当的。)
坐井观天焉知宇宙浩瀚,释放自我方可扩阔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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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9 11:52:35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领导的关注 [s:4]

目前就此项目情况来讲,落标单位的质疑时间是符合规定的,其次我方考虑、落标单位的质疑点是中标方产品是否满足招标参数,而评审专家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产品“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前提下”而进行的综合评分,最后的评审结果也是按照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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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9#
发表于 2008-4-10 08:50:19 |只看该作者
按你所说“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前提下”而进行的综合评分,也就是说进入评分的供应商都符合招标需求的话,你们可以直接驳回该质疑,宣告该质疑无效,若他继续质疑,可不再受理。
问题的关键是要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真正满足需求,需求无带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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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4-10 11:19:21 |只看该作者
现在只能一边取证,一边要求质疑方提供证据。如果中标人标书没有任何漏洞,也经过评委的一致认定的话,评审过程就合法拉,至于中标人的供货是否符合要求,根本上要采购人验收时才好判断。
坐井观天焉知宇宙浩瀚,释放自我方可扩阔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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