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4
1190
精灵王
2013年《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令第23号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30 号)作出修改 ,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而2011年11月《条例》二十六条:投报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31
9955
版主
韬光养晦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祝贺您成为招标师中的一员,请牢记这个称号的责任和义务!
连续发帖7天即可获得此勋章.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7 13:56 , Processed in 0.06602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