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出台 发布时间: 2013-11-01 10:09: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摘要: 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当前,各省市国资委要切实承担起指导推动本地区国有企业实现保增长的责任。”黄淑和表示,当前,地方国有经济运行出现下滑的情况,应当引起各地国资委的高度重视。1-8月份,不少地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下滑现象,其原因比较复杂。从外部环境看,主要是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定,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建材、化工、重型机械、造船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大多陷于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经营困境。从内部因素看,一是企业增长模式和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过去效益来源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投资规模上不去,经济效益势必下滑。二是企业运营质量不高、管理不精细。今年的成本费用和负债规模持续上升,且增幅高于同期收入和资产规模增幅。三是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竞争力不强,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较弱。四是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一些地方仍在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造成重复建设;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清理整合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导致整体效益下降。
黄淑和指出,各省市国资委对重点亏损企业,要一企一策,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要指导企业大力开拓市场,着力推进精细管理,降本增效。同时,注重防范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金融衍生品等业务风险,防止出现新的损失。要指导企业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决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止住出血点。并从严从紧监管国有企业投资,严控非主业、产能过剩以及超过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大力整合辅业资产,推动国有资本向本地区优势特色企业集中。
黄淑和表示,我国国有企业仍处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的部署。各地国资委要要认真研究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要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要指导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提高技术含量、增加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为重点,促进国有企业现有资源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着力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支柱企业。要指导推动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海外战略布局,构建国际化经营网络,不断提升全球化资源配置能力,为培育一批国际跨国公司奠定基础。
黄淑和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积极推进国资监管综合性立法。继续建议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条款,加快起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方式和手段,探索分类监管,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同时,指导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向境外业务延伸,嵌入境外上市并购、重大项目承揽等业务流程,实现国际化经营活动从项目可研到决策、从谈判签约到运营的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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