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39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怎么理解《条例》第38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重大变化?请大家帮忙解决。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50

积分

圣骑士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9:54: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条例》第38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重大变化的,应该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请教各位同行,投标人在投标前90%的股权被另一家公司购买掉,这样的情况,属不属于投标人得重大变化,请大家帮忙解决。
查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和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编著的《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P101页释义“所谓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归并为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的规定,分成两人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破产。破产一般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状态,也称事实上的破产。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zxc1981 + 3 提出疑问

总评分: 威望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主题

110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沙发
发表于 2014-5-5 21:14:39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注意还有一个等就可以归入此类了。
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934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板凳
发表于 2014-5-6 08:52:35 |只看该作者
“合并、分立、破产”只是通常情况的列举,判断是否属于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关键看出现“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好友

6724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地板
发表于 2014-5-6 10:42:06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一是以是否还符合投标人的资格(比如法人发生变化,资质证书发生变化)为标准。二是以是否影响投标公正性(比如控股以后同一招标项目的两家投标人是否为同一公司控股)为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50

积分

圣骑士

5#
发表于 2014-5-6 20:22:43 |只看该作者

回 zhouthh 的帖子

zhouthh:“合并、分立、破产”只是通常情况的列举,判断是否属于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关键看出现“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况。 (2014-05-06 08:52) 
你分析很有道理,这个情况是这家投标公司在投标前几天被另一家公司购买,于是通过公司更改了公司的名称,但是投标还是原来公司的资质证书,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5 23:14 , Processed in 0.07180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