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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中设定入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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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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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09:37: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评标办法中设定入围方式


讨论背景
一、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当中,没有关于在评标阶段设定“入围”的说法


二、《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资料下载及查询网址
http://www.ciac.sh.cn/newsdata/news21410.html




第八条【入围方式】


“简单比价法”评标的项目应采用全部入围的方式。


其他评标办法评标的项目,可采用以下入围方式:
1)全部入围;
2)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投标报价较低或者较高的投标人后,由低到高依次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
3)采用全部投标报价的中间值(也可计算全部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取基准值以上和以下的若干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取基准值以下的投标人应多于取基准值以上的投标人;
4)符合招标投标法合理低价原则的其他入围方式。


具体入围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当投标人≥7家时,入围投标人不得少于7家。


讨论事项:
一、以入围为前提的评标办法是不是合法?
二、评标阶段,入围以何种方式对招标人最有利?
三、入围的判断及结果,对评标专家带来什么好处与弊端?
四、如何看未能入围的投标文件?
五、欢迎补充




本主题帖不设标准答案,讲依法招标投标、讲道理、分方式都可以,但请不要跑题或骂人,欢迎畅所欲言,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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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4 09:55: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金豆奖励将参照下列帖子执行,当然,作为楼主的大力版主不应以装作没看见----当作不发奖的理由,关键看字数,哈哈


大力奖励金豆心得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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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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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4 10:12:12 |只看该作者
讨论事项:
一、以入围为前提的评标办法是不是合法?
个人以为,没有法律依据,是为了不普遍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同时解决投标单位过多的“委曲求全”做法,合理不合法!
二、评标阶段,入围以何种方式对招标人最有利?
这要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配合的紧密程度了!
三、入围的判断及结果,对评标专家带来什么好处与弊端?
好处是,减少了技术标评标专家的工作量,坏处是自由裁量权大大压缩了
四、如何看待未能入围的投标文件?
此文的说法是,自动失去中标资格。我说白了,没有入围的投标文件,废纸一堆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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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4 10:20:17 |只看该作者
以2楼帖子为例,网友不要局限于“回答”每一个“问题”,只是回复帖子中任何一个或新增加自行的设定,均可;不要把您的思维方式或内容给“限定”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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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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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0:22:49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以2楼帖子为例,网友不要局限于“回答”每一个“问题”,只是回复帖子中任何一个或新增加自行的设定,均可;不要把您的思维方式或内容给“限定”住就好。
(2016-01-24 10:20)
一不小心,被你做了反面教材啦?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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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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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0:28:55 |只看该作者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一不小心,被你做了反面教材啦? (2016-01-25 10:22) 
再以你的帖子为例,你完全可以把每一段答复更充实一点,按照每个回复3个金豆计算,3x4=12,大于5,这是我设定奖励标准当中的“漏洞”,一直没能得到纠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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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5 10:39:06 |只看该作者
这种入围的概念,从地方建委、标办的角度出发,能够快速减少“合格”投标人,快速评标,快速结束战斗,但实际上对招标人是不利的。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在资格后审方式上的嫁接,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有限数量的资格审查。
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报价低者,先入为主的认为报价低的肯定是不良投标人(虽然这种情况也经常发生,但主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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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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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5 10:49:07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都没有不得设定“入围”的评标办法的说法,那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进行了公开发布,入围的方法为大家所接受,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可以。资格预审其实就是采用入围的方式,要么合格的全部入围,要么合格的部分入围!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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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9#
发表于 2016-1-25 11:37:21 |只看该作者
开拓创新、鼓励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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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10#
发表于 2016-1-25 12:13:58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感觉是:只有机器定标才是确定是否存有人为定标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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