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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i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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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工程量清单缺漏项及合同结算处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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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1#
发表于 2012-9-24 16:21: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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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庆: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补充说明lwl222888(15楼)先生提给我的问题。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条件和依据,也就是说承诺合同条款是响应招标文件的主要条件之一。为了解决组成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而造成歧义,一般情况下通用合同条款都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中各文件不一致时,规定一个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即文件之间发生矛盾,以前边文件为准解释后边的文件。也就可以说招标图纸中有的项目,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目时,应以图纸为准。因为图纸优先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解释。比如某块混凝土中有一个钢结构埋件,招标图纸中已经标明,但是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目。如果投标人是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该及时提出疑问?并要求招标人给予答复如何报价?如果招标人作了回答,投标人按回答进行报价,如果招标人不予回答,投标人就应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将漏项费用摊到这块混凝土中去。以工程项目而言在招标图纸中有的项目,都反映在工程量清单子目中,将是一个庞大的清单。这也是为何说:“设计图纸优先于工程量清单的解释”的原因 。在合同实施阶段,图纸有的项目,而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实施,而发包人不给予任何支付,因为发包人认为中标人投标时已经将这笔费用摊到其他项目中我去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9.21.
您的说法和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出入,“图纸优先于工程量清单”是没错的,但清单漏项是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和定额招标最大的区别就是工程量清单是量价分离,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至于有经验的投标人是不是应该提问,也是不一定,这取决于他的投标策略,我倒觉得越有经验的越不会提。若明确是漏项,即图纸有而清单没有,这部分工程量的款项是必须给的,因为这是招标人的错误造成的,至于最终责任,招标人可以去找编制清单的机构,追究他的责任。
具体请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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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2#
发表于 2012-9-24 16:59:25 |只看该作者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你说的“您的说法和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出入”,只能说与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很大的出入。不能说与“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出入”。本人是依据九部委(包括建设部)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请查阅该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1.工程量清单说明和2.投标报价说明。这些说明没有你说的什么“清单漏项是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如果招标图纸没有,工程量清单子项也没有,在合同实施时增加的项目,属于变更,应给予承包人支付结算。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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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3#
发表于 2012-9-24 17:10:50 |只看该作者
工程量清单招标就是量价分离,投标人只负责价的部分,量是招标人要负责的,漏项是招标人的责任,我不明白你怎么会不知道这点。
另:我们这里招标没用过九部委编制的2007年版的合同文件,具体内容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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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4#
发表于 2012-9-24 18:02:10 |只看该作者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只要是单价合同,都有工程量清单,正如你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是参考的,在合同实施时按合同文件规定计量方法,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标人投标时在工程量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即为应结算款额。这即是你说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就是量价分离,投标人只负责价的部分,量是招标人要负责的”。九部委299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也是这个意思,但是不包括漏项。建议:请参阅本人在这个网页上“7楼”发表的意见。这就是依据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写就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共同交流!

                                                         唐广庆于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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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5#
发表于 2012-9-25 09:03: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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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庆: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只要是单价合同,都有工程量清单,正如你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是参考的,在合同实施时按合同文件规定计量方法,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标人投标时在工程量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即为应结算款额。这即是 .. (2012-09-24 18:02)
是吗?我们这里实际操作中都包括的。不仅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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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26#
发表于 2012-9-25 17:57: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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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庆: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你说的“您的说法和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出入”,只能说与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很大的出入。不能说与“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出入”。本人是依据九部委(包括建设部)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 .. (2012-09-24 16:59)
请问唐老师:
1、九部委(包括建设部)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哪个效力更高?
2、九部委(包括建设部)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对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冲突的部分,假设招标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修改,招标人的修改行为是否被认为无效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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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7#
发表于 2012-9-25 19:51:13 |只看该作者
再谈投标文件漏项的处理问题

       九部委编制的招标文件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200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因此对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编制的招标文件来说,前者是最高级文件,应是统筹全国的。如有歧义和矛盾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200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文件为准!修改国家标准是不允许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共同交流!

                                                         唐广庆于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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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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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5 20:34:42 |只看该作者
这个例子难就是难在,采用非标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说明、已接近完工。。。。
如果是采用标准范本,可能我第一时间就可以象到如何解决。
我觉得应从合同法方面着手较好。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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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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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9#
发表于 2012-9-25 20:48:58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子占28楼好位置先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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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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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4:32:40 |只看该作者
本人觉得15楼的看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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