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9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地税不差钱 11万采购专业相机要干啥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46

积分

骑士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21:29: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广州地税局11万采购专业相机遭质疑

    近日,广州市地税局一则两台数码相机的采购公告被摄影爱好者发现,按照相机配置,网友初步估价将近11万。“不知道一个地税局需要这么专业并且顶尖的设备干啥?”此消息引来众多网友质疑。昨日,广州市地税局宣传部回应成都商报记者,所购相机是为了拍摄高质量图片,将考虑网民意见对性价比作论证。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广州市地税局官网上看到了这则《广州市地税局两台数码相机采购公告》。
“不知道一个地税局需要这么专业并且顶尖的设备干啥?需要拍些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拍会议?”网友们质疑,“不奇怪,领导是摄影发烧友。”
昨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购买此相机是为了在宣传工作中,向报纸、电视、网站、图片社等各类新闻媒体报送大量清晰度较高的图片。针对网友质疑,广州地税局回复称,目前仍处于询价阶段,尚未购买,该局将组织专业人士对相机配置性价比作进一步论证。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郭晶晶 吴林静)
出自新华网:http://news.xinh uanet.com/legal/2010-11/09/c_12754016.htm
附:广州市地税局两台数码相机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ZDS(2010)20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就“两台数码相机”采购进行公开邀请报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地税局两台数码相机采购;
 三、项目需求:
  (一)相机机身:1、Canon EOS-1Ds MARK III
          2、佳能G11
  (二)相机镜头(各一支):Canon EF16-35 F/2.8L II
               Canon EF24-70 F/2.8L
               Canon EF70-200 F/2.8L II
               Canon EF85 F/1.2L
  注:每个镜头都要配Cannon或B+W的原装UV镜,作为镜头的保护镜。
  (三)Canon EOS-1Ds MARK III 专用CF内存卡(4张):Sandisk 16G 30M/S
  (四)CPL偏振镜(一个):B+W
  (五)防潮箱(一个):收藏家AD-105
  (六)相机脚架(一支):法国捷信GT-3531
  (七)双肩背相机包(一个):乐摄宝pro trekker aw 400双肩拉杆摄影包
  (八)其他相机配件(一套):原配相机背包、镜头包/无线遥控器/高质量LCD显示屏贴膜/高质量镜头清洁专用橡胶吹气球、清洁布
  报价文件中必须:(一)注明所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及随机配件、详细技术参数;
          (二)注明所报价产品的供货期限;
          (三)注明所报价产品的售后服务内容。
  四、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地税局(吉祥路46号);
  五、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请于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的上午9:00-11:30分或下午14:15-16:00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二)原件留存公司备查:
  (一)报价方营业执照(报价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如非广东省内注册企业,其应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报价方国、地税登记证;
  (三)报价方必须具备2010年广东省(或中央、广州市)政府采购(照相器材类)协议供货资格(附相关有效资料)。
  有关资质资料另装订成册(不用密封),报价表(分项报价)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交到广州市吉祥路46号地税大厦405室。
  
  报价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702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一日
http://www.gzds.gov.cn/zwgk/zfxx ... 20101013_770215.htm 现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已经查不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9 04:05 , Processed in 0.04692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