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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睛看“合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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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1 22:30:56 |显示全部楼层
也围观一下。

个人认为,所谓“合肥模式”,仍脱不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改良式创新”,在现有体制下,其实质的效果仍免不了是“形式重于实质”。有的改革内容,甚至是部门利益争夺或博弈的结果。

同时,鉴于客观上合肥在招投标监管制度上的改革尝试,并不是独创的,远没有达到“模式”需要的,个人倾向于定义为“合肥实践”。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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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0-14 17:34:35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gzztitc于2010-10-11 21:31发表的 :
“合肥模式”——由于最近被媒体和他们自己反复宣传,而引起大家的注意和思考;

到底是“有法不依”还是“创新”?如何衡量?如何评价?

在我归纳了“合肥模式的十大特点”之后,还将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思考;
.......


肯定有创新的东西。也有有法不依的地方。

如何界定是“制度创新”还是“有法不依”,是件困难的事。

请看下面宜黄官员的观点,或许在中国的许多地方是有市场的:

    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其中的问题很多,如所谓的“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如精英治国模式下的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的问题等等。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摘自:宜黄慧昌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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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0-16 20:25:36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zzj0102于2010-10-16 20:22发表的 :
  有时,论坛文化中的“习惯性拍砖头”和官方媒体中的“习惯性唱赞歌”一样,都很容易让我们走入一种思维上的误区。


官场文化和论坛文化,都是构成这个丰富多彩世界的重要因素之一。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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