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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sytl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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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务讨论(一)——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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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0:19:08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5楼83016554于2010-08-02 09:43发表的  :
某一项目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在评标会上,已经确认最低标为成交供应商,但后经证实,该单位为低于成本价进行竞标,如若把该单位废标,是应确定第二候选人中标,还是本次招标无效,重新进行招标??

低于成本价是很难界定的,我们不讨论你这个界定是否成立。
这个决定应该是评标委员会作出,所以应该重新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决定,然后重新推荐中标供应商。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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