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58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样品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这样操作是否违规?

[复制链接]

119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07:54:23 |显示全部楼层
87号令: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我个人理解:
要求提交样品条件是: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
关于检测,应该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评标委员会并非检测机构,现场的评测的数据难以做到科学。
所以样品的评测应该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和现场评委主观评测。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3 15:20 , Processed in 0.05444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