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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后的失信记录还计算在近三年内的违法记录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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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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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16:22:53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的通常做法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信用中国是分开两项,都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
1、重大违法记录界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明确解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纳入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重大违法记录范围。
2、较大金额的判断,要根据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而且各区域各部门都明确了行政处罚发规定的听证制度,听证范围即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界定。
3、信用查询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执行的,供应商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际上就是对供应商违法行为做出了惩戒,所以一旦禁止期限届满,供应商是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实际情况,我没有特别注意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的公司禁止期限届满之后,信用中国查询的界面是否还包含原处罚记录。所以很多事情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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