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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发布中标公示时发现中标人报名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项目经理不一致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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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12:44:24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有个项目发布中标公示时,发现中标单位报名的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投标人在标书中承诺报名时和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是一致的,专家在资格审查时也没有发现不一致。现在已经中标。
      现在是按照《招投标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还是按照第五十六条“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各位认为是按照哪一条处理会更恰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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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09:12:14 |显示全部楼层
wzl11 发表于 2019-4-24 20:45
个人认为:除非招标文件有“报名的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认定为无效标或者资格、符合性审 ...

项目经理资格审查那里,要求报名和投标时的项目经理须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经承诺一致了。专家未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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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4-25 09:59:30 |显示全部楼层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9-4-24 21:08
报名是个什么环节?当然是以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经理为准。

报名后,如果中标项目经理即被锁定,不允许再投第二个项目,直至工期完工,当然,资格后审,可以说以后面为准,重点是投标人资金承诺前后项目经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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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4-26 10:03:46 |显示全部楼层
曹锦江 发表于 2019-4-25 18:47
据我看来,应该是招标代理人员没有起到告知作用,如果否决投标条款写有这一条,就应该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 ...

相信您那边应该查询项目经理是否有在施建项目不是从系统中直接锁定的。我们这里是属于电子招投标,中标后系统自动锁定项目经理,在工期结束前无法再用于投标其他项目。但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是可以自行更换系统中报名的项目经理的。至于做承诺是因为电子版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经理中明确报名和投标文件中的必须同一个人。如果报名时用一个未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而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换了一个,那怎么识别项目经理有在施建项目。这就是承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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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0 11:49:44 |显示全部楼层
曹锦江 发表于 2019-4-25 18:47
据我看来,应该是招标代理人员没有起到告知作用,如果否决投标条款写有这一条,就应该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 ...

看您的回复,应该是您那边没有做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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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 12:08:07 |显示全部楼层
曹锦江 发表于 2019-4-25 18:47
据我看来,应该是招标代理人员没有起到告知作用,如果否决投标条款写有这一条,就应该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 ...

按照我一年后再回复,应该很多地方都实施电子招投标了,电子招投标报名的环节里,就有项目经理的选择。这也是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经理是否在多个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方式之一。因为每个公司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备案方可投标,你每中一个标,项目经理就锁定了。工期结束后方可在系统中使用投标。当然,过了一年了,看大趋势是要取消报名环节,可能也不存在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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