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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nly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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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八十二号)横向比较打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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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楼主
发表于 2019-3-28 09:50:26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具体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和主管政府采购或者说主管投诉的博弈。

社会代理机构做的招标文件,可能大量的用了横向比较,所以配主管抓住了,提出来了
大家可以搜一下,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做的招标文件,即使现在还有横向比较,但是主管的就不认为是问题,一是分值比较小,二是提到的横向比较字眼比较少

我的观点是:
基本指标满足的情况下,就应该是横向比较,或者通俗点,采购人一定要从投标商里选出一个结果来,当然是横向比较这些供应商,即使这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再怎么不好,只要基本条件可以了,就一定要找出一个相对好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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