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1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沈德能:分公司不能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民法总则》给出答案【转】

[复制链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4:07:4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3-20 15:24 编辑

个人理解,民法总则是更加明确了一点: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个人解读如下:

1.法人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即可以设立分公司;

2.法人企业设立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但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企业承担;

3.分公司也可以先以自身管理的资产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再由法人企业承担。
已有 1 人评分金豆 收起 理由
gzztitc + 6

总评分: 金豆 + 6   查看全部评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16 02:25 , Processed in 0.06011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