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是为了配套服务的,但超过了10%,还能采用单一来源吗?

[复制链接]

119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3:23:03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用单一来源有3情形。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你可以与财政主管部门商量,试试前两种情形是否满足。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3 21:01 , Processed in 0.05656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