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64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标单位的清单编制是不是必须需要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4:44:20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唐老师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沙发
发表于 2016-4-25 17:25:05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比较明确,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
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谁来编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对外只需要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就是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自己负责。是不需要加盖什么个人的执业印章的。
当投标人认为自己不能很好的编制报价,才需要委托具备资格的机构帮忙编制,这个委托不是强制性的。具备资格的机构在完成委托事项时,按照规定,需要在其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上加盖编制人员的执业印章。
所以不分情况的强制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具备资格的造价人员的执业印章是说不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板凳
发表于 2016-4-26 09:19:19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在你的带领下,@gudongyisheng   在48楼的帖子,也是用的第2种意见的情况,为第3种观点进行辩护了,他本来是要支持第1种观点滴。
 (2016-04-26 08:38) 
三种观点本质一样,说白了,就是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是侧重点不同。
唐老师的观点,强调投标人自行编制,不要在形式上限制投标人的权利。
曹老师的观点,通过规定来佐证投标人派谁编制其投标报价是其内部事务。
王老师的观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所以投标人的自主权还是不要干涉。

我只不过把三位老师的观点串了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地板
发表于 2016-4-27 11:09:55 |显示全部楼层

回 crazyforjie 的帖子

crazyforjie:对人:《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对企业:《2013工程量清 .. (2016-04-27 10:47) 
在造价员的资格认定被取消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于价格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的条款,能否继续适用,需要商榷。靠少部分的造价工程师来完成庞大的建设市场的价格工作,不现实也不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18 18:04 , Processed in 0.05970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