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ansx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内首例招标代理机构行政起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局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450

积分

骑士

71#
发表于 2015-10-15 17:30:36 |只看该作者
看了答辩状,答辩好业余,关键问题一个没抓住。交易局其实就一中介,没有行政职权,只是提供交易平台,收取成本费,提供服务,被告主体资格错误。原告是代理机构,是被委托人,权益即使受损也是由委托人主张权利,所以原告主体资格也不当。至于你进不进评标室有监督机构,我只负责协助执行,监督机构让进就进,不让进就不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

好友

687

积分

圣骑士

72#
发表于 2015-10-15 17:38:28 |只看该作者

回 tnt770404 的帖子

tnt770404:这个诉讼可能会被驳回起诉。你这些诉求应该具体到某一次具体的招标代理行为,不能泛泛而谈。交易局是中介平台,不是行政单位,作行政诉讼被告可能有问题。这个公司是 想~自杀吗?还想在这个省混不?(2015-10-15 17:10)嬀/color]
交易局如果真是中介平台 也就没有这次的诉讼了!
有这样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中介平台”吗?可以强制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扣取5%的招标文件费用?不让评标相关人员进场?
既然不是行政单位,你为什么行使行政职能?
自杀?混?
黑社会吗?法院既然接收了诉状就说明国内的法治状况在改善,我们就是要依法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

好友

687

积分

圣骑士

73#
发表于 2015-10-15 17:47:21 |只看该作者
国家的法治环境在改善,公民的法治思想也要改变,如果没有依法维权的思想,作为弱势阶层,任由权力部门肆意妄为,社会也进步不了!

中央政府在强调依法治国,可恶的就是这些地方的权力部门,根据自己的部门利益和话语权制定违背国家法律的规范性文件,这些部门规范性文件不知道有没有经过法律部门的审核?有没有征求过社会公众的意见?地方人大通过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50

积分

骑士

74#
发表于 2015-10-15 20:18:26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诉状是律师写的还是代理公司自己写的?现在案件受理实行登记制后,立案很容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

好友

687

积分

圣骑士

75#
发表于 2015-10-15 21:24:56 |只看该作者

回 tnt770404 的帖子

tnt770404:我想问诉状是律师写的还是代理公司自己写的?现在案件受理实行登记制后,立案很容易的。(2015-10-15 20:18)嬀/color]
懂招标领域法律的律师很少,甘肃省这么落后的地方估计也没有,这么任性的规范性文件能出台和当地的法律意识环境缺失也有关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

积分

新手上路

76#
发表于 2015-10-15 23:20:20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

积分

新手上路

77#
发表于 2015-10-15 23:28: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觉得网上发售电子标书,没有印刷邮寄之类的费用时,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是否合理,应该全面取消吧!投标企业应该支持全部取消标书费,纯粹的乱收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16条“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

积分

新手上路

78#
发表于 2015-10-16 00:01: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要是支持或者愿意首先自愿取消取消标书费的话,连投标人都会支持你了,你打赢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79#
发表于 2015-10-16 08:26:25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80#
发表于 2015-10-16 08:48:07 |只看该作者
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的存在,应当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态。本人在2014年曾写过一篇文章,,《基于历史发展进程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相关机构之间关系的问题思考》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 ... amp;toread=1#390200,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交易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希望有所借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4-20 19:06 , Processed in 0.06308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