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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sx

国内首例招标代理机构行政起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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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发表于 2015-11-6 12:46:24 |显示全部楼层
[s:125] 我们这边除了上述费用还有个进场交易服务费,根据项目中标金额大小来按比例收取,动不动也是几万块,说是由招标人支付,不付不给办中标公示或者不发进场交易证明书~~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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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5-11-9 16:08:27 |显示全部楼层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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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发表于 2015-11-9 17:24:22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最近没有啥进展[s: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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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发表于 2015-11-23 16:49: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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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5-12-22 12:3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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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发表于 2015-12-22 14:03:06 |显示全部楼层
[s:125]  [s:125]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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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发表于 2015-12-29 21:44:22 |显示全部楼层
裁定驳回起诉了,与我之前分析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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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发表于 2015-12-29 21:51:52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国际代理公司,不懂法律也就罢了,不懂请律师帮助就奇怪了,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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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发表于 2016-8-5 12:04:54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9月我公司行政起诉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非法干预市场交易主体,利用甘肃成兴公司非法扣取5%的标书款,2015年12月1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省交易局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我公司不服兰州市中院判决,于 2015年12月22日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事由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本案时存在程序违法行为,虽然法院告知上诉人是否愿意变更被告,但未明确告知上诉人错列理由,而且也未向上诉人说明适格的被告是哪一方。2016年3月4日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省交易局是正厅级事业机构,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并含蓄的指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省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制定和管理监督。
   So,a new war is coming……


  粘到这里,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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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发表于 2017-2-10 17:26:09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我们赢了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2-11 09:00 编辑

民事诉讼我们赢了
   

       法律是善良公正之术,我公司实名举报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局长高建国垄断甘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一事广受舆论关注,今天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2016)甘0102民初5039号】还公义于民,彰显了十八大以后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此份判决打破了高建国只手遮天垄断甘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十二年之久的格局,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保护。
   
        判决书指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违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批复,事业单位行使行政权力,越权发文授权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强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5%的标书费,其行为为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不当占有应属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标书费合计809745元。再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作为事业单位,其性质并非行政管理部门,其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亦不具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且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范围,对外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请检察机关据此判决严查高建国何以嚣张至此!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越权发文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谋取利益,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期间累计被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扣取的标书费达4000多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与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凭什么坐地分赃这笔巨款?请核查高建国与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输送关系,剪断高建国与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链条。

   我公司呼吁广大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尽快提请检察机关责令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退还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期间所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被扣取5%的标书费,并对高建国滥用权力,为满足个人私利而肆意践踏法律,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还甘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个健康、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

以下附判决书全文:
http://bbs.tianya.cn/post-law-7699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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