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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为什么不发文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从事集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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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9:35:59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既具有操作办理功能,又具有管理职责,否则还是管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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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8 09:13:16 |显示全部楼层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呵呵,看清楚,“不得审核”,不是“不得编制”。 (2015-01-26 14:51) 
1、这个不得“审核招标文件”要求,主要是针对目前很多中介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交易中心发信息公告前还需要审核的现状,其实还是在说对交易中心不能赋予行政职责,即使真的需要前置审核职能,也应该回归监管部门来执行。
2、如果将集采机构划到交易中心化学组合,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是可以编制招标文件的,既然能编制,当然也可能内部审核,这是不矛盾的,但前提是交易中心的定位就是服务平台,而不是什么管理机构。并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也要两者分开,否则这个“办”管着那个“中心”的业务,中心只相当于一个科室,运行起来实则还是管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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